为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结合我市实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延长低速电动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现将《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低速电动车过渡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献言献策,在2024年1月6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法制支队(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7号,邮编:400054),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延长低速电动车过渡期征求意见字样”。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
2024年1月3日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延长低速电动车过渡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渝经信发〔2020〕7号)设置的低速电动车过渡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