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保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重庆市公安局进一步修订了《重庆市公安机关保安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现对本办法在重庆市公安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28日-9月27日,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传真方式于2023年9月27日18时前向重庆市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传真:023-67390902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
邮编:401120
重庆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