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要闻 警务公开 政务服务 警民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渝警资讯

深夜电动车出租车相撞 渝中警方提醒夜晚人车稀少驾车更应谨慎

日期:2020-10-14
字号:
分享:

10月12日凌晨,渝中区大同路烟草大厦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出租车正面相撞的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被撞倒地受伤,所幸事发时两车车速都不快,伤者经送医检查后并无大碍。

12日凌晨零点21分,罗某驾驶出租车由渝中区民生路往大同路方向行驶至大同路烟草大厦路口时,因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在左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正面发生碰撞。事发时电动车驾驶员董某在道路中间行驶,正欲向左变道转弯,结果直接撞上了出租车车头,因为惯性,董某在撞击出租车前挡风玻璃后摔倒在地,电动车被撞滑行至数米开外。

所幸事故发生时两车速度并不快,随后出租车驾驶员罗某立即将受伤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董某送往医院,经检查伤者并无大碍,但两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渝中区交巡警很快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对两人进行了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因出租车驾驶员罗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电动自行车车主董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民警最终依法判定,当事人双方均有责任。

渝中警方提醒:深夜凌晨道路人车稀少,驾车上路更应谨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转弯变道时务必多注意观察。近日多阴雨天气,行车视线不佳,驾车时应及时打开雾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减少变道超车,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x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使用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进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