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知识科普:布桂嗪
7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将溴啡等4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公告》将“2-甲基布桂嗪(2-methyl-AP-237)”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2-甲基布桂嗪(可减缩为2-MAP)是布桂嗪的衍生物。它具有阿片类激动剂样活性,属于哌嗪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从2019年开始,2-甲基布桂嗪出现在毒品市场上。与其他合成阿片类药物类似,滥用2-甲基布桂嗪会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包括死亡。
我国对布桂嗪的管制情况如何?
1982年12月,原卫生部将“强痛定”列入毒药、限制性剧药管理范围。限制性剧药是精神药品的前身,这是我国管制布桂嗪的开始。1984年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药品管理,制止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报告的通知》规定:“但近几年来,在一些地区又出现了滥用吗啡、度冷丁等麻醉药品以及烫吸安钠咖、注射强痛定等精神药品的现象。”鉴于布桂嗪成瘾及滥用的问题,原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于1986年发布《关于将强痛定列入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明确将“强痛定”列入精神药品品种范围。1988年公布的《卫生部关于精神药物进出口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附件《精神药品品种》中有“强痛定”。1989年公布的《卫生部关于贯彻执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精神药品品种及分类》将“强痛定”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1996年版《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将“布桂嗪(强痛定)”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2005年版、2007年版、2013年版《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均将“布桂嗪”列入麻醉药品管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公布的《非法药物折算表》规定,1克布桂嗪折算为0.005克海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