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2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现公告如下:
HUYNH NGOC TAM,女,2002年2月12日出生,越南国籍,现持E02701778号越南护照和104379725号居留许可。该人已退学,现宣布其所持104379725号居留许可作废。
LE CAO TIEN,男,2001年6月10日出生,越南国籍,现持 E03649045 号越南护照和104379733号居留许可。该人已退学,现宣布其所持104379733号居留许可作废。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