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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7-007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09-04
[ 发布日期 ]
2017-09-04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18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17-09-04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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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和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重型载货车管理的建议》(第0182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市货车保有量37.33万辆,占全市汽车总量的14.19%,其中主城区7.2万辆,远郊区县30.1万辆。目前,我市部分地区货车夜间超速、超载、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一些大型物流场所、生产企业、集贸市场周边货车占道停车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干扰和影响了正常交通秩序。2016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有针对性地加大了货车通行秩序管控,全年共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86.24万起,切实减少了货车交通违法,防止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2016年,全市货车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8%和19.3%。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主城区“内畅外联”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货车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内畅外联”三年行动和管理挖潜增效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常态严管。
    一是严格货车安全源头监管。与质检部门建立联合审查、定期协调、配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新增设的安检机构实行“共批共管”,严格准入把关。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市安检机构集中检查。同时,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场站、施工工地,开展上门排查和宣传,通过严格货车审验、清理违法记分、处理交通违法等工作,定期清理、通报交通违法和安全行驶情况,督促企业严格加强对所属货车的安全管理。
    二是强化货车秩序路面管控。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违法”,根据货运交通规律特点,以内环城市快速道路,主城区140条主干道、30条快速路等路段和建材销售市场、工程建筑工地、物流市场等货车集聚场所为重点区域,合理设置检查点,灵活安排勤务,加大夜间货车检查力度,严查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有效提升路面管控效果。
    三是强化号牌专项整治。通过在货车集中的区域设立专项检查站强化对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建材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车等重点车型开展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整治。有效杜绝无牌、无证、遮挡号牌、污损号牌车辆上路行驶,确保交通秩序环境良好。
    四是强化货车科技管理。通过交通视频监控和公路卡口系统,加强对“重型货车、水泥罐车”的视频巡查。重点纠正货车超速行驶、超载、闯禁、占用小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强化货车通行证管理。继续加强主城区载货汽车通行证管理,按照分区域、分时段、分车型的原则,对所核发的通行证注明车辆禁止或允许通行的区域和时间。同时,严格货车限行管控和执法查处,根据主城区限货标志以及引导、提示标志,明确内环快速路和全市各交巡警支(大队)管控点位及警力、勤务要求,有效开展货车限行管控和查处。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总队长信箱(cqjgzdzxx@126.com)和公开电话(63753343)反映。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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