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第0713号)收悉。经会同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出行需求,散装汽油购销需求日益增大,若疏于日常安全监管,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暴恐活动、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一是积极会同商务、工商、安监等部门,指导督促成品油销售企业切实加强经营管理,全面建立、严格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二是研发推广散装汽油购销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实名购买、实名登记、实时传输、后台比对、落地封控”的管理模式;三是规范固化派出所日常检查、区县公安机关集中检查、治安总队滚动抽查的三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制止、查处违反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有力确保了公共安全。
针对您的建议,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各项管控措施,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散装汽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分工协作。根据《重庆市散装汽油购销常态化安全管控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任务职责,形成由综治、公安、商务、工商、安监等部门以及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点积极参与、分工负责、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压实主体责任。将加油站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单位,全面排查梳理加油站在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全面强化管理,及时整改问题隐患。三是加强加油站视频图像系统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加油站视频图像系统建设,逐步完成视频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监控视频全面接入覆盖销售散装汽油区域。同时,将加油站视频图像资源接入“雪亮工程”共享应用平台。四是全面推进信息化系统监管。在已建成并推广应用散装汽油购销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加大软硬件投入,开发手机app程序,使之具备身份证数据读取、“人证合一”比对等功能,充分满足基层实战需要。
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