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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67K/2019-003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日期 ]
2019-08-19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19-08-19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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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赵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鸣号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第0649号建议)收悉。经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优化禁鸣区域,强化机动车禁鸣管理
201112月发布主城区禁鸣通告(将主城区内环以内,以及北碚城区、两路城区、鱼洞城区、两江新区、大学城、茶园新区纳入机动车禁鸣区域)以来,经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先后下发《关于主城区重点路段机动车禁鸣喇叭的通告》(渝公交巡规〔20172号)、《关于主城区新增机动车禁鸣喇叭路段的通告》(渝公交巡规〔20183号),不断扩大机动车禁鸣区域。同时,紧紧围绕安静小区、噪声监测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以及市民投诉、舆情关注热点区域,持续强化执法查处力度2011年以来,我市共查处机动车禁鸣区违法鸣号45万余起。
二、向科技要警力,积极推广声呐抓拍技术
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将机动车鸣喇叭声呐识别抓拍系统建设计划任务纳入《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指导各区县加大机动车鸣喇叭声呐识别抓拍系统建设,强化科技投入,提升机动车禁鸣喇叭执法成效。2018年底,主城区已建成33套声呐抓拍技术设备。2019年初,我局下发《关于印发采用声呐技术设备查处鸣喇叭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作通知〔20185号),进一步规范了采用声呐技术设备查处违法鸣喇叭查处规范,提升了执法成效。
三、完善政策法规,为执法工作提供支撑
结合生态环境部今年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我局已将我市存在市民投诉较多的汽车喇叭噪声超标,摩托车、汽车消音器噪声超标等情况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希望生态环境部修改相关法律时,针对以上情况制定具体检测标准和出台执法规定,切实加强交通噪声管理,为一线执法工作提供支撑。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升驾驶人守法意识
利用市内各大媒体平台开展整治宣传教育,坚持执法一起、宣传一起的教处措施,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同时,市政府已将机动车违法鸣喇叭整治工作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我局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禁鸣区违法鸣喇叭行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公安局
2019 426

 
人:傅光涌
联系电话:63753288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室,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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