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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00927610XB/2022-0030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公安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2022-07-11 [ 体裁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08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蔡锡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安防行业市场的提案》(第1083号提案)收悉。经与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安防服务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因起步较晚、发展过快,整个市场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高。对此,我们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加快推进公共安全智能安防体系建设

2019年,我市印发实施《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渝府办发〔201966号),提出推动公共安全智能安防体系和社会治安态势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目前,已将公安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及改造项目纳入2022年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通过构建社会治安态势监测预警平台,汇聚社会多渠道报警资源,综合报警模块和报警监测预警模块,实现前端智能接警、自助接警、监控报警等各类报警信息与110接处警平台的有效对接,视频、语音、报警信息的双向传输,以及数据感知、运行分析和自动告警等。

二、择优选取平台规范报警信息接入

按照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报警运营服务规范》(GA1383-2017)和我局《110接处警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我们多次与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沟通协调,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拟采取公安指导、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我市安防服务企业技防报警平台进行专业论证,择优选取工作平台,对接110接处警系统,确保全市多源报警数据规范、有效接入。

三、加强对安防服务行业监督管理

根据公安部《报警运营服务规范》,我们会同相关市级部门正研究制定我市报警运营服务规范实施细则,指导全市安防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细则标准建设技防报警平台,从制度规范、技术标准、数据安全等层面进一步确保安防服务行业的精准监督和有序运转。加强对各级公安机关、行业协会和安防服务企业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报警运营服务规范》等贯彻执行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安防服务企业,会同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公安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的总体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安防服务行业,充分发挥助力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动我市公共安全智能安防体系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2022517

    人:李昊东

    联系电话:02363960472

    邮政编码:4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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