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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00000927610XB/2024-0039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 主题分类 ]公安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2024-04-18 [ 体裁分类 ]人大建议办理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A类

同意公开

渝公函〔2024〕54号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4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易吉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黔江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项目建设的建议》(第0448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黔江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接到此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与协办单位进行了沟通,并于3月27日到黔江区实地进行了踏勘,详细了解黔江区公安“三所一队”建设项目情况。黔江区公安“三所一队”建设项目于2017年立项,总投资2325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454万元(已到位)、市基建统筹资金434万元(已到位)和区财政配套资金20364万元(已到位22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和主体工程建设),该项目看守所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看守所配套设施装备、拘留所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还未落实。

“十四五”期间,国家调整了中央资金安排领域,地方政法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暂未启动申报,政策尚不明确。同时,市级保障公检法司部门建设的市基建统筹资金,使用方向主要是对市本级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和配套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综合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意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黔江区公安“三所一队”建设资金中的中央补助资金和市基建统筹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且只能用于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其他配套设施装备建设应由区财政配套资金保障。因此,我局将督促指导黔江区公安局积极协调区发展改革委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在区财政统筹资金中解决公安“三所一队”建设资金缺口。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区县保障压力,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最大程度支持黔江区公安“三所一队”项目建设,努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公安局

 2024年4月3日

联系人:侯淼

联系电话:023-63757170

邮政编码:40001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厅,黔江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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