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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安局促进汽车消费 畅通物流运输10条措施的通知》政策问答

日期: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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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皮卡车通行放宽了哪些限制?

答:对渝籍号牌皮卡车,全面取消进城限制,不受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的限制。皮卡车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不再按照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进行网上备案,但仍需遵守工作日高峰时段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对高排放皮卡车通行中心城区,需遵守高排放机动车限行相关规定通行;对非渝籍号牌皮卡车,仍按当前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有临时通行中心城区及其他区县城区货车限行路段需求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货车通行码。


2、问:新能源货车通行放宽了哪些限制?

答:将新能源号牌货车不受货车限行、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的车型,由渝籍号牌新能源轻型货车放宽至渝籍号牌新能源轻型货车、中型封闭式及厢式货车,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

备注:中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 的载货汽车,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且小于 12000kg 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和低速货车。

厢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除翼开式车辆外,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


3、问:轻型货车通行证办理有哪些放宽?

答:在我市中心城区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新注册登记(含沙坪坝区、渝中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江北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大渡口区、南岸区、高新区公安交管部门车辆管理所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第一、二、三分所)且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申请中心城区年度货车通行证不再提交其它已申办通行证货车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辆所属企业或所有人可直接通过重庆公安“警快办”或对应通行证办理点申办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对新增注册登记在中心城区以外的轻型封闭式、厢式货车,有通行中心城区运输需求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在线申办临时货车通行证。

备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小于6000mm 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总称)。

厢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厢体且与驾驶室各自独立的载货汽车;除翼开式车辆外,厢体的顶部应封闭、不可开启。

封闭式货车是指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或两厢式的载货汽车。


4、问:冷链物流车辆通行证办理有哪些便利?

答:对接入重庆市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经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审核通过的所有冷链车辆,由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通过网上办证平台转递给公安交管部门直接核发电子通行证,实现一次申请一次办理,不需要提供办理资料。


5、问: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通行证办理有哪些便利?

答:简化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办理通行证流程,在车辆查验环节,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由原来逐台实地“见面审查”调整为可通过远程视频审查、照片审查等方式查验,为建筑渣土运输公司和建设项目单位节约时间和成本,助力项目建设。

备注:新型智能建筑渣土车是指具有车载智能终端管理系统、车内外视频监控及远程传输设备、动力开合全密闭式顶盖车厢等新型智能技术的运输建筑渣土的载货汽车。


6、问:企业生产经营运输具体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交巡警支(大)队结合本辖区重点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和闭环生产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优化企业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加强交通秩序维护、规划进出通道等措施,全力保障企业车辆通行安全顺畅。对重点复工达产“白名单”企业和闭环生产企业返岗、日常通勤等闭环集中运输所用中型以上客车,有高峰时段通行中心城区错峰桥隧需求的,可向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申请,取消对申请车辆的中心城区桥隧错峰通行管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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