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贯彻实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重新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何时实施?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主要新增哪些审查项目?一是审查锂离子蓄电池编码;二是审查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电动自行车使用性质。
四、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备案领取临时信息牌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渝市监发〔2019〕35号)对在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的过渡期(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已到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不再发放临时信息牌。
五、电动自行车依法依规更换电池或电动机可以办理变更登记吗?这两类情形可以办理变更登记。
六、办理电动自行车转让登记可以全市通办吗?《规定》对申请办理转让登记的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整,由以前的向登记地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为向登记地或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群众可自主选择。
七、以前电动自行车只有灭失才能办理注销登记,《规定》有变化吗?《规定》新增了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规定,即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的,电动自行车灭失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等情形等均可办理注销登记。
八、电动自行车登记有哪些便民服务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实施一系便民措施服务群众:一是继续实施牌证工本费免费政策,即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二是继续实施鼓励购买保险政策,不强制车辆所有人购买保险;三是继续拓展社会行业协助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便民服务站点,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四是继续推行上门服务便利政策。对于美团等社会行业和大学等电动自行车拥有量比较大的单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推行上门服务便利措施,方便社会行业和大学师生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
九、新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实施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产品如何实施?2025年9月1日新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实施之前出厂或者进口的产品,自2025年9月1日后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