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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

日期: 2023-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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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警快办”可以办身份证吗?

答:您好,警快办”支持重庆市户籍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申办条件为:年满16周岁且5年内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年满70周岁且在2013年后在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庆市户籍居民。请微信关注警快办,点击左下角警快办-办事中心-户政专区-居民身份证业务-居民身份证补领。

2、问:身份证损坏换领线上办理条件?

答:您好,该事项针对的办理对象为在我市公安户籍窗口办理过登记有指纹信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庆市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未发生变动,且相貌变化不大的,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形申请。一、原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16周岁至25周岁期间办理)或二十年(26周岁至45周岁期间办理)的,五年内可以通过重庆公安“警快办”在线自助申请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证件,新办理的证件将复用原居民身份证信息,但不能连续两次在线申请。二、原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46周岁以上办理)的,在线申请次数不受限制。建议您关注 “警快办”微信公众号,点击“警快办”-“办事中心”-“户政专区”-“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业务”-“居民身份证换领”在线申报。

3、问:重庆人在外地可以办理身份证么?

答:您好,身份证补领、换领因全国各地办理要求与时间不同,具体办理事宜请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详细咨询。

4、问:重庆市民或外地居民怎么补领,换领身份证?

答:您好,重庆市户籍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公民可向重庆市内任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领、换领、补领证件,免费采集指纹和人像信息。异地申请的免提交居住、就业、就读相关证明材料。

5、问:外地居民首次办理身份证重庆可以受理吗?

答:您好,十六周岁以下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公安机关拍照留存申请人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申请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申请。异地申领还需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6、问:外省籍未满16周岁身份证补领换领?

答:您好,期满换领:十六周岁以下公民,申请人持原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请换领。  补领:十六周岁以下公民,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请人申请补领。

7、问:线上可以挂失吗?

答:您好,目前本平台开放了渝籍居民线上挂失身份证业务。请微信关注警快办,点击左下角警快办-办事中心-户政专区-居民身份证业务-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您可在我的-我的办件里查看进度。非渝籍居民暂不能线上挂失身份证。补办时受理机关会先挂失再补办,公民申报挂失居民身份证须本人到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申报人提供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查询申报人居民身份证信息,核验一致的,应当当场受理;挂失的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身份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受理挂失申报。

8、问:身份证收费标准?

答:您好,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丢失补领的每证工本费为40元、到期换领20元(窗口办理)、首办免费。

9、问:身份证办结时限?

答:您好,在重庆办理身份证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领取发放。

答:您好,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的,可提前3个月至受理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证件。

10、问:重庆人年满16周岁,如何首次申领身份证?

答:您好,年满16周岁重庆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请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到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办理居民身份证。

11、问:重庆人未满16周岁,如何首次申领身份证?

答:您好,未满16周岁重庆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监护人(父母)陪同申请人申请,请持监护人(父母)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到市内任一公安派出所现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办理居民身份证。

12、问:军人身份证如何办理、查询?

答:您好,领证时间为驻地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大概20个工作日发放至原部队提交机关。军人身份证办理进度只能向部队提出并由部队向驻地公安机关户政科或人口支(大)队统一申请查询,不能通过个人查询。

13、问:国外留学、无法回国人员如何办理身份证?

答:您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无法回国人员,可委托国内近亲属持委托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到委托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受托人当场签订书面承诺书,办理时受托人与委托人现场视频连线核实有关信息,同时截取视频图像信息留存。

14、问:通过微信,我不小心把身份证正面照片把错群了,发现时已无法撤回,是否需挂失重办?

答:您好,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只能在核实公民身份信息时起到参考作用,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不会造成其他影响,因为现在办理各项业务都需要本人及身份证原件办理,如果使用部门疏于管理或未尽审查义务,致使不法人员实施了对证件所有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违法行为人与证件使用部门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问:没有身份证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答:您好,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继续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凭受理身份证回执单可前往重庆市指定地点申请领取(请进入警快办-查询中心-户政专区-临时身份证受理点查询)。

16、问:身份证照片服装妆发要求?

答:您好,根据《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照片采集工作要求》,拍身份证照片整理好头发,不能遮挡脸部五官。因背景是白色,勿穿白色衣服,最好穿着深色有领衣服。不穿制式服装,不戴首饰,不化浓妆。如有疑问,建议您向办理地派出所详细咨询。

17、问:身份证照片是现场采集吗?

答:您好,重庆市公安机关在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利用受理点的人像采集设备现场免费采集申领人的相片。并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和两年内申请人相貌特征无变化相片加载服务。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由群众从中优选满意相片办理证件。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办理,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除外。

18、问:可以代领身份证吗?需要哪些材料?

答:您好,可以代领。请代领人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到受理地派出所领取。

19、问:香港人可以在重庆办理身份证吗?

答:您好,根据《特区基本法》规定,申请人需在香港境内换发,内地不予办理,可以申请一次性返港通行证回港办理。

20、问:身份证有效期?

答:您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5年,16至25周岁中国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10年,25至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

21、问:中考生、高考生办理身份证?

答:您好,对加急办理中高考学生居民身份证的。属于本市户籍的,区县公安机关24小时内完成受理、审核签发流程,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48小时完成制证流程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在自愿选择的发放点领取证件;属于外省市户籍的,区县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主动协调外省市户籍地审核签发,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优先制证,区县公安机关按时领取后发放证件。

22、问:身份证丢了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怎么办?

答:您好,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到具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条件的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开具临时证明,以便当次乘机、乘车和入住旅馆。

23、问:电子身份证加载不出来是什么问题?

答:您好,建议您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证照卡包”-“电子身份证”进行尝试,如还不能显示,请留下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工作人员查询后会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24、问:怎么申请电子身份证及用途?

答:您好,请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证照卡包”-“电子身份证”自助办理。电子身份证目前仅能在重庆区域使用,包括入住酒店、网吧、办理移动、联通、电信、个别区县景点等业务。目前电子身份证使用范围限于:全市旅店业、网吧登记,电信、移动、联通业务办理,永川乐和乐都、北碚自然博物馆等场景。

25、问:身份证过期申办中电子身份证可不可以当身份证来使用,比如能不能开酒店房间这些?

答:您好,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电子身份证是实体身份证的电子化运用,实行同步数据,身份证过期属于无效证件,因此是不可以住酒店的,如果过期之后需要住酒店可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在酒店管辖地派出所申请住酒店身份临时证明,便于入住。

26、问:身份证自助办理点办领条件?

答:您好,只要是重庆市民,曾经采集过指纹信息,就可以在身份证自助办理点办理身份证。期满换领身份证请携带旧身份证前往办理,丢失、损坏补领本人前往办理即可。自助办理点办理的身份证,如您选择的是自取,请到申办地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27、问:户口政策咨询电话?

答:您好,迁户问题请拨打重庆市公安局户口政策咨询电话023-63962448或向迁入地派出所详细咨询。点击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右下角“小程序”选择“警务地图”即可查看派出所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

28、问:请问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您好,本市户口居民,因居民户口簿丢失、损坏、过期失效的,应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领或补领。其中,非本户户主申请的,应经户主签字同意。
所需材料:(1)申请书(其他家庭成员申请的,应由户主签字同意);(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3)损坏(含过期)的,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4)丢失的,还应提供丢失情况说明(在申请书中已写明情况的不提供)。

29、问:异地户口簿如何补领?

答:您好,根据《户口管理条例》重庆暂未开通异地补换户口簿登记,您可以在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补换,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30、问:怎么申请电子户口簿?

答:您好,“警快办”已开通重庆市户籍居民电子户口簿网办业务,请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进入首页点击“证照卡包”-“电子户口簿”自助办理。

31、问:外地户籍在“警快办”平台上如何申请电子户口簿?

答:您好,目前仅支持重庆户籍人员办理电子户口簿,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2、问:电子户口簿查看范围?

答:您好,电子户口簿只能查看本人页,不能查看户主页及同户人员信息,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3、问:如何变更姓名?

答:您好,姓名变更将引起学历学籍证明、银行账户、手机号码、警快办等须实名认证的多种事项变更,请谨慎对待。确需变更请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办事中心-户政专区-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变更更正姓名-在线申报等待审核。如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向户籍地派出所详细咨询。
要求:本市户口居民申请变更更正姓名,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坏社会公共利益,有正当理由,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年满18周岁的应严格控制,可以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未满18周岁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申请办理。派出所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报所领导审核,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调查核实时间除外)。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在90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重新提交申请。
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尚未执行完结的,个人信用有严重不良记录的;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 本人或者监护人可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1.申请书(需理由正当);
2.变更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
3.年满16周岁的,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
4.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变更的,还应提供亲生父母或养父母签字同意手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提供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签字同意手续);
5.已满8周岁的,还应提供本人签字同意材料;
6.父母或被监护人申请更正的,还应提供其与变更人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户主与户成员亲属关系的不提供)。  7.变更为父母以外姓氏的,还应提供相应证明。8.年满14周岁以上变更更正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无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情形的承诺书。9.电子签名。

34、问:改名后未进行更换身份证,在其他地方可以办理吗?

答:您好,改名字在原户籍派出所变更,在变更时户口主项信息需重新打印,同时办理户口与身份证变更信息。如果信息已经更新则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建议请到原籍派出所补换领身份证,需要重新录入指纹信息与人像。

35、问:更改户口本上面的出生日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多久才可以更改成功?

答:您好,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变更出生日期。提供资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2.户口簿、身份证。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4.要求提供其他佐证资料。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并报局审批通过后即可变更。根据《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办事中心-户政专区-户口登记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出生日期,按提示进行操作。

36、问:孩子籍贯在上户时因为理解错误上成了孩子的出生地,可以改吗?

答:您好,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小孩出生证明及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以不提供)、申请变更说明书等资料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办事中心-户政专区-户口登记非主项信息变更-更正籍贯,按提示进行操作。

37、问:网上如何户口迁入?

答:您好,本市户籍成年子女与城镇地区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登记常住户口。具体办理事宜请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进入“警快办”-办事中心-户政专区-户籍迁移-家庭成员投靠落户,按流程操作即可。

38、问:离婚后户口怎么分户?

答:您好,请带上户口簿、离婚证或判决书等到您当前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去填一张户口迁移证,当前户籍地派出所把您的户口从档案里迁出或注销,带上户口迁移证到您迁入地派出所立户。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离婚、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凭书面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离婚或者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手续申报分户登记。

39、问: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带哪些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您好,请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办事中心-户政专区-户口登记-出生登记-国内婚生或非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在线申报、上传资料-等待审核即可,办理状态会有短信提示。 提示:父母均为市内户籍人员可在就近任一派出所申报;申请川渝黔出生登记的,可在市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因目前系统正在逐步完善,暂未授权市内任意地派出所打印新增人员增减页业务(可供纸质页手填并加盖受理地民警名字),如需打印页请邮寄或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40、问:没有结婚证可以给孩子上户口吗?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未婚子女与婚内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新生儿在出生后1个月内携带父或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准生证和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41、问:请问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如何办理亲属关系证明?

答:您好,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由申请人向出生申报地派出所办理。 所需材料: 1.填写《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申请及审批表》 2.被证明人(或监护人或关系人等)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3.监护人(或关系人)申办的,还应提供相应关系证明; 4.特殊情形委托他人申办的,还应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如您仍有户口疑问,可拨打重庆市公安局户口政策咨询电话:023-63962448。

42、问:如何办理准迁证?

答:您好,准迁证办理如下: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同意迁入后;二、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持户籍证明和迁出相关材料(申请书)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三、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四、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43、问:军人如何开具销户证明?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户主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籍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

44、问:学校集体户首页在哪里打印?

答:您好,集体户口通常是不打印户口本的,如需户口本首页请向学校保卫处帮其打印户口首页或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提交在校证明申请打印户口页。

45、问:出租房屋如何办理登记?

答:您好,建议您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点击“警快办”-“办事中心”-“户政专区”-“其他登记服务事项”-“出租房屋登记”在线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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