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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8-009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8-05-24
[ 发布日期 ]
2018-05-24

重庆交巡警曝光一批逾期未检验客货运车辆

日期:2018-05-24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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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源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在全市组织开展“四类重点车辆”(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重型货车)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据统计,全市有3辆大型公路客运车辆、5辆危险货物运输车、7226辆重型货车应当检验未检验。为督促相关企业以及车辆所有人及时整改,现曝光部分“四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名单。

警方提醒

1、客货运企业、车辆所有人应按时审验车辆,否则不能上路行驶;2、交巡警将加强路面管控,发现此类车辆严格查处,逾期未检查车辆上路行驶的,将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3、辖区交巡警也将督促企业、车辆所有人按时审验,消除安全隐患。

 

逾期未检验大型公路客运车辆

序号

车辆号牌

机动车所有人

行政区划

1

AG5565

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分公司

黔江区

2

A6G567

重庆市南川区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南川区

3

A7G667

重庆市南川区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南川区

 

逾期未检验危险货物运输车

序号

车辆号牌

机动车所有人

行政区划

1

AH2639

 

重庆克米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渡口分公司

大渡口区

2

AH1959

重庆市涪陵区宏洲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涪陵区

3

AH969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

大渡口区

4

AH2017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大渡口区

5

G0901

重庆紫泰物流有限公司

涪陵区

 

 

逾期未检验重型货车数量排名前十企业

序号

机动车所有人

数量(辆)

1

重庆胜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15

2

重庆卡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06

3

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06

4

重庆长安民生博宇运输有限公司

97

5

重庆万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87

6

重庆凯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75

7

重庆永鑫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53

8

重庆万事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52

9

重庆森勃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51

10

重庆九辉物流有限公司

48

法律法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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