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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优化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 限行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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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关于优化中心城区部分道路载货汽车

限行管理的通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中心城区部分城市道路载货汽车限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货车限行路段。一是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悬挂黄色号牌的载货汽车通行一横线张家梁立交至蔡家岗立交(盛兴大道、金兴大道、嘉悦大桥、灵犀大道);二是工作日7:00-9:30、16:30-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10:00-12:00、16:00-19:30,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渝北区白杨沟立交至青岗坪立交(何白路、上果路、上湾路、食品城大道);三是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渝北区龙港大道、机场南路、绿梦隧道。

二、优化调整限行路段。延长嘉滨路洪崖洞段(接圣街路口至大溪沟路口)载货汽车限行时间,将禁止通行时间由每日7时至22时延长为每日7时至次日凌晨1时。

三、本通告所指载货汽车包括:微型货车、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及专项作业车,但不含轻型、中型箱式及中型封闭式新能源货车。持通行证的载货汽车按照通行证规定通行。

本通告自2023年8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8日止。

特此通告。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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