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新号段公示
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发放号牌号码”和《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专用号牌应当向社会予以公告”的规定,重庆车管所计划于2025年12月起投放小型新能源汽车渝AD!!!!Z号段(纯电)和渝AF!!!!Z号段(非纯电),供我市智能网联汽车试点使用主体在车管部门办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选号使用。(“!”表示匹配所有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