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姚驰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经我局研究审批,批准罪犯姚驰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姚驰,男,36岁,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刑期自2023年3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止。因该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程》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公安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