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肖玲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经我局研究审批,批准罪犯肖玲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肖玲,女,59岁,因容留卖淫罪被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刑期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2月22日止,现在合川区看守所留所服刑。因该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规程》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