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公交管行罚决字 5091002900028175号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巴南大队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人周某,驾驶证号500382********4497,车牌渝AM***8。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26年06月14日11时00分,在G75兰海高速(重庆段)上行 1008公里000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以:罚款1980元,请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重庆市工行、农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指定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巴南大队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