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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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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发布《重庆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主线,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公开机制,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持续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条例》,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预算决算、行政许可等法定内容的主动公开。对本部门执行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进行梳理汇总,公开相关信息26条,制定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09条,行处罚/强制信息36条。公开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19条,政协委员提案19条。二是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制定市、县两级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模板,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监督管理等政府信息,推进全市户籍管理重点事项及时公开。

(二)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修订发布《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为社会公众向市公安局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在两处政务公开专区设置依申请公开接收点,群众可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处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15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纠错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要求,在信息产生之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属性,除《条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事务管理等政府信息外,均进行主动公开。定期清理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出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

(四)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认真梳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公开目录,增设4个一级栏目,5个二级栏目,10个三级栏目,更好发挥政府网站的功能和作用。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政务公开作用。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粉丝总量突破3650万,累计发布信息17.2万条、阅读量达9000余万次。三是建设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在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办证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区。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门机构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关制度,以及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强化交流培训。组织召开重庆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直属单位、区县公安机关138人次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经办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4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563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1812

行政强制

11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849.779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0

1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1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8

0

0

0

1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1

 4

 12

 0

 0

2

14 

 1

 0

0 

 0

1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虽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还需改进;二是公安机关作为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执法信息公开有待加强。2022年,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探索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建设政策咨询问答库,统一政策咨询答复口径,力争实现咨询问题答复内容智能匹配,切实提高答复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在遵循合法规范、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下,全面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效法律文书,并向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和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本机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截至20211231日,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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