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吲哚(mazindol),别名氯苯二氢咪唑异吲哚、氯苯咪吲哚。世界卫生组织1970年公布的《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建议目录23》建议将mazindol作为其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世界卫生组织1975年公布的《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推荐目录15》正式采纳mazindol作为其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
马吲哚在我国的生产及管制情况如何?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1996年获批生产马吲哚片,商品名美新达,适用于治疗非器质性单纯性肥胖症(辅助控制饮食及运动疗法的减肥),是目前我国唯一获批上市的马吲哚药品。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医师开具马吲哚片处方,每次不得超过规定用量。1987年公布的《卫生部关于精神药物进出口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附件《精神药品品种》中有“马吲哚(氯苯二氢咪唑异吲哚)”,这是我国首次列管马吲哚。1989年公布的《卫生部关于贯彻执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精神药品品种及分类》将“马吲哚”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1996年版《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继续将“马吲哚”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2005年版、2007年版、2013年版《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均将马吲哚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