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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7-008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10-17
[ 发布日期 ]
2017-10-17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7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10-17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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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第0772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市政府、公安部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部署,以道路交通管理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治理新要求,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实施“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战略转型和创新,多措并举,科学统筹,切实维护全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防控公共安全风险。
    一、严查道路交通违法,加强常态拥堵路段治理
    一是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行人通行秩序、夜市秩序和以安全带、扰序、违停、清非等为重点的整治行动,并结合交通事故、交通舆情等分析研判情况,重点针对酒驾、超速、违停、拖拉机、货车闯禁、摩托车噪音扰民、夜间突出事故等区域共性问题开展调度和夜查整治,形成了不同地区每天都有整治行动,不同时段路面都有查控岗点,不同违法各地都有民警纠正的良好工作机制和强大震慑力;二是与市交通规划研究院、交通大学、市城市建设研究中心等专业交通科研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确定了15余处交通组织优化研究区域,组织实施了江北区大庆村立交、渝北区紫荆路、金龙路、南岸区四公里立交、兰花路、九龙坡区香榭街、杨家坪商圈等交通组织优化;三是通过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献策交巡警”等公众平台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结合专家意见建议,对南岸区汇龙路雅居乐路段、江北区石子山体育公园路口、渝北区天竺路等9处秩序乱点进行了交通组织优化调整;四是结合重庆地形特色和道路通行状况,通过实施单行道、多车道汇入信号控制、潮汐车道、路口禁左、可变导向车道控制等措施,完成了黄花园大桥、洋河立交节点、红石路、金山路口等32处交通组织优化和25处单行道的调整工作;五是通过与市政设计院和交通规划研究院共享“重庆市城区道路交通运行监测平台”,对主城区的堵点进行优化前、中、后的实时监测,利用高德、百度交通信息发布平台等共同发布及诱导各类交通事件、施工占道、交通管制等信息,分析研判“热点商圈路况”、“堵点异常检测”等交通数据并以据及时调整交通管理措施。
    二、规范道路标志标线,优化红绿灯设置
    一是结合2014年颁布实施的《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DB50/T548-2014),通过争取专项经费和使用该年度的维护经费,在内环快速路、机场路、学府大道、建新东西南北路、滨江路等路段完善交通标线,充分发挥交通标线对车辆行车秩序的引导作用;二是在主城区设置变道抓拍点24处,增设变道抓拍的告示标志和分车型分车道行驶的指示标志以及严禁占用快速路应急车道的告示标志,完成中华路、马家堡路口、钢花路、石小路、白彭路、东西大道、新南路易初莲花超市路口、滨港路碧津轻轨站等72处科技严管路段(路口)建设,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三是按照“一点一策”的原则,运用单点定周期多时段、单点自适应、干线协调等控制模式,科学设置信号灯配时,并在新牌坊转盘、大庆村立交、大黄路立交、临江门路口、渝州路等地创新运用“灯控路口待行引导技术”、“可变导向车道”、“自适应控制技术”、“手动绿波控制”等技术手段,大幅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四是推进信号灯配时服务外包模式,聘请专业的社会单位对主城区信号控制的路口形状、配时周期、相位等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摸排,对交通信号灯配时进行优化。
    三、全面清理道路限速标志,充分发挥道路通行能力
    由于设计速度是道路线形设计的最低指标,在线形条件较好路段采用设计速度作为限速值,存在不满足道路运行要求等问题。目前,我局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正积极开展城市道路限速值设定调整的试点研究,在保障行车安全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基础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以道路设计速度为基础,根据道路功能、设计速度、运行速度、法定速度、道路环境、历史事故等因素综合论证调整道路限速值。一是建立排查机制,开展清理调整。通过公开邮箱、公开电话、舆情巡查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道路限速值设定问题;对违法行为高发的测速路段,逐条开展违法警情研判,在综合研究评估的基础上,已对23条道路限速值进行了调整。二是规范道路限速设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机场路、南滨路、长滨路、嘉滨路、沙滨路等21条道路按照分车型限速的方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并同步更新完善限速标志、测速标志,提前告知测速点位和限速变化情况。三是规范道路限速执法。通过严格规范道路测速执法设备设置,严格禁止擅自开展测速执法、使用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验测速设备、隐蔽测速执法等行为,切实提高测速执法效果,有效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实时发布交通诱导信息,加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与重庆交通广播(FM95.5)合作,增设“路况播报”广播节目,全天播报主城区道路交通情况,在早晚高峰时段高频次播报。同时,每天在“重庆交巡警”微信微博上进行交通路况实时发布,加强实时交通诱导提醒;二是智能交通二期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规划研究》已通过专家评审,待项目可研和概算批复后,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届时,将进一步加快交通信息实时数据的采集,通过诱导显示屏、网站、短信、移动智能终端APP等多种媒介以及广播、电视及时向交通参与者提供实时路况、通行提示、规划线路等交通出行信息;三是联合市文明办等部门在全市统一开展学校“开学第一课”、“礼让斑马线• 文明我点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重庆在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并结合春运、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和节点,广泛张贴、发放大量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及宣传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出行指南、安全行车等安全提示信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总队长信箱(cqjgzdzxx@126.com)和公开电话(63753343)反映。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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