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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7-0082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08-23
[ 发布日期 ]
2017-08-23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7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08-23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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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筱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第0274号建议)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正如您指出的问题,行人无视交通信号标志、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杆的行为不仅影响城市形象,更对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深入分析我市行人突出违法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守法意识淡薄。根据我局抽样调查,全市行人过街违法率超过30%。2016年,全市因此发生交通事故448起,造成人员伤亡477人;二是惩戒效果有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对行人交通违法仅能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加之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存在“执行难”问题,难以达到惩戒作用;三是设施还需完善。有的路段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标志设置不齐全、不规范,人行横道信号灯配时不合理,人行护栏、中央隔离带以及行人过街设施不完善,较宽的道路无二次过街安全岛等问题,给群众过街带来不便。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联合治理、宣传引导、优化设施、严管整治、曝光警示等方面入手,加强对行人交通违法的综合治理。
    一、以“行人乱穿”为重点,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主城区“内畅外联”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从2017年4月1日起,以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护栏、不走斑马线和过街设施、随意在车道行走等违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行人乱穿整治行动。一是加强日常执法管控。在早晚高峰和节假日平峰车流、人流集中时段,在重点交叉口安排民警驻点,在各干道灯控路口安排交通协勤、文明劝导员驻点,在严管路段安排警用摩托动态巡线,加强对行人交通违法的管控疏导。同时,为一线民警配备摄像机、照相机,严格落实“先取证后处罚、轻微违法教育放行、突出违法严格处罚”的执法要求,实现梯度处罚;二是开展严查统一行动。组织成立65支执法小分队,以人车交织混行问题突出路段为重点,每月组织1次全市严查整治统一行动,针对性加大集中治理和现场纠违力度。同时,将渝中区、南岸区、江北区8处人流、车流量大、交通组织复杂的交叉灯控路口,纳入整治试点区域,专门抽调民警成立执法攻坚队,实施固定守点专项治理;三是建立常态严管机制。将人行乱穿作为每季度执法整治重点,将罚款下限由原来的5元提升到20元,纳入对各单位的警种考核内容,并以守法率为重点,实施低于80%总队挂牌、80%至90%进行重点调度、90%以上予以自主整治三级,开展常态治理,每月进行通报,动态调整整治层级,建立了以守法率管控效果为考核重点的差异化常态严管机制。2017年1至4月,全市共查处行人乱穿各种突出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起、同比上升10.7%。
    二、以宣传劝导为抓手,切实提升行人文明交通意识
    一是多方协调,壮大劝导力量。协调市妇联、市团委、市教委、市工商联等部门,以各级妇联组织、各级团组织、各大学校、各类大型公司企业为重点,招募文明劝导志愿者5000余人,成立“巾帼文明劝导队”、“青年志愿者劝导队”、“爱心企业劝导队”等社会劝导组织,壮大行人交通违法劝导力量;二是积极引导,走进广大群众。突出以工作日早晚高峰和节假日常白天为劝导重点时段,在商圈广场、大型社区、轻轨站出入口等人群密集处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每天利用交通诱导屏播放各类宣传标语,积极向广大群众和驾驶员群体发送宣传信息,传达灌输守法出行意识;三是形式多样,开展主题活动。按照“常态劝导+集中劝导”模式,充分利用“警营开放日”、“交通安全反思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法定宣传日,深入大中小学、大型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我点赞”、“周六文明劝导我参与”、“文明交通进校园”、“礼让手语大家学”等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针对行人横穿马路等日常多发交通违法行为,设计制作了系列四格漫画,通过漫画故事讲解交通违法危害,传递提升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引导效果初步显现。
    三、以疏堵结合为核心,加大行人交通综合管控力度
    一是排查梳理现状问题。以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信号灯、人行道隔离设施、道路中央隔离设施、人行横道标志、让行标志等交通设施是否设置齐全规范、人行横道信号灯配时是否合理,以及重点区域路段和人车混行突出点段的人行过街设施设置情况等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和限期整治;二是完善优化交通设施。对设施缺失、人车混行突出等影响群众方便出行、安全过街的问题,逐点逐段制定针对性设施整改方案,按相关标准规范增设、调整、修复人行横道相关标志标线和配套信号灯,策动相关部门完善人行隔离护栏。同时,积极协调辖区建委等部门,合理规划新建天桥、地下通道,在较宽灯控路口增加安全岛,切实为群众提供安全便利的出行过街条件,切实解决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等交通秩序乱象;三是疏堵结合双向治理。结合道路交通实际,积极探索“平静化”交通管理理念,并专门研究下发《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将灯控路口右转车辆和非灯控路口车辆不避让行人违法纳入监控管理和执法抓拍重点,限制路口车速、增加行人过街安全性、确保交通安全。2016至2017年投入专项资金400余万元,增设机动车让行标志320块、让行提示标志2680块,优化调整视频监控镜头241个,设置不停车让行违法抓拍系统20套,疏堵结合双向发力,有力提升执法整治工作针对性和执法效率。
    针对行人交通违法存在的执法难、处罚难、易反弹等问题,我们将吸纳借鉴您的建议,进一步强化对行人突出交通违法的综合治理。一是持续加强对行人乱穿违法的严管措施。结合市委、市政府“内畅外联”交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整体安排部署,从加强科技设备投入,增设路面劝导员,严格突出违法惩处等措施入手,持续强化行人乱穿整治系列扰序违法严管整治行动;二是切实加强对人行过街设施的建设力度。积极策动属地政府,加大人行过街辅助设施、中央隔离护栏、人行护栏等的投入,在行人过街需求高的地方及时建设过街设施,规范行人过街秩序;三是鼓励政府及社会广泛参与。行人通行秩序需在社会大环境中长期养成,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渠道加强对行人过街安全意识的宣传、培养和教育,养成良好的安全通行习惯,切实维护好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总队长信箱(cqjgzdzxx@126.com)和公开电话(63753343)反映。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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