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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7-008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07-04
[ 发布日期 ]
2017-07-04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3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07-04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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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市公安局规范公交枢纽站场出入站口、公交站点交通秩序执法的建议》(第0233号建议)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市交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机动车高速增长与停车位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日趋突出。为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我局通过优化交巡警勤务、加大科技投入、规范交通设施、加强交通疏导、强化执法纠违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今年以来,我局针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停车港的交通违法,在主城区127条交通秩序管理重点道路专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主城区违法占用公交停车港(站)整治行动”。同时,结合全市违法停车常态整治和渝安2号乱点挂牌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停车等重点交通违法,共查处违法停车62万余起,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秩序。
下步,针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停车港交通违法,我局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
一是
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庆市主城区“内畅外联”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将违法占用公交车停车港纳入《主城区“内畅外联”管理挖潜增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整治内容,成立工作专班,加大警力投入,加强执法纠违,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公交车站(港)交通违法;
二是
针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停车港,在违法时间、地点相对分散等问题,我局拟通过 “重庆交巡警”微信平台,以“群众拍照—上传平台—照片筛查—执法复核”的方式,拓展举报渠道,打击交通违法。同时,会同市公交集团,针对公交车驾驶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举报拍照、证据固定等培训,切实将打击占用公交车停车港交通违法抓出成效;
三是
通过广播、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及LED、短信平台开展广泛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切实提升广大驾驶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可随时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总队长信箱(cqjgzdzxx@126.com)和公开电话(63753343)反映。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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