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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7-008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09-04
[ 发布日期 ]
2017-09-04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0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09-04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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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明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继续开展打击买、卖、非法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的建议》(第0505号建议)收悉。经与市通信管理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电信诈骗、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持续高发,犯罪手段不断升级,职业化、地域化、产业化特点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公安局联合各职能部门多措并举,出重拳开展包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在内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不断强化组织领导。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工信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同年11月,市政府批复同意建立“重庆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市两级联席会议的建立,从顶层设计上有力推进了跨部门、跨区县的联动协作,强化了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以建设反诈中心为载体,统筹推进防范打击各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市公安局联合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多部门于2016年8月15日建成重庆市反诈骗中心,集约工农中建邮五家银行、电信联通移动三家运营商、重庆“易极付”公司共10个单位合署办公,专司防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伪基站”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从完善“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查询”“涉案电话快速查询封堵关停”两个机制入手,整合各方力量、资源、技术手段,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处置、统一查处”运行模式,开展紧急止付、快速阻断、平台搭建、专业打击、宣传防范等工作。
(三)以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市公安局从“严打违法犯罪、规范网络秩序、加强安全检查、强化舆论宣传” 四个方面入手,持续开展打击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从“信息源头、信息中介、信息购买”三个层级全链条实施打击,共破案近1000余起(含公安部重点督办案件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0余人,查获公民信息7亿余条,梳理线索3.2万余条,依法查处违法网店7家。鉴于“伪基站”发布钓鱼网站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渠道,市公安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在主城五大商圈、火车站等易发场所不间断地开展侦测工作。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打掉“伪基站”犯罪团伙15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77人,收缴设备161套。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和“渝安2号”专项行动,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坚决维护人民群众信息、财产安全。
(四)以顺应民情民意为指引,全力开展止付冻结处置工作。市反诈骗中心严格落实“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查询”“涉案电话快速查询封堵关停”“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快速查询处置” “接处警快速处置流程及信息采录规范” “非银行支付机构协助公安机关查询止付冻结工作流程”等机制、规范,依托公安部平台和入驻银行“双轮”驱动,手段相互补充,资源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涉案账户处置效率,全力维护群众财产安全。自2016年8月15日以来,已累计处置涉案银行账户1.6万余个,止付资金4460万余元,冻结资金6258万余元,关停涉案电话号码6100余个。
(五)以信息化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技术侦防能力水平。市反诈骗中心与腾讯、阿里巴巴、360等互联网企业及重庆邮电大学等高校合作,创新研发专业监测系统,以“源头堵截、及时预警、事中阻断与事后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阻断、打击利用钓鱼网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活动。自2016年9月16日系统试运行以来,已监测发现并预警潜在受害群众3700余次,避免经济损失1600万余元。市通信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大力支持,于2016年12月25日按期完成“电信网省际出入口诈骗电话防范拦截系统”主体框架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对境内省外来话的前端数据采集、录音型诈骗电话自动拦截等功能。系统运行两个月以来,累计监测话务呼叫21.2亿余次,拦截诈骗呼叫17万余次,监测分析出疑似诈骗呼叫1671.2万余次、疑似诈骗号码3243个。今年1至2月,全市电话诈骗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48%。
(六)以加强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营造全民参与舆论氛围。市反诈骗中心通过警校、警媒、警政、警企合作,大力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反诈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意识。联合市教委、团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平安课堂进校园”“反诈宣传进高校”“反诈宣传进社区”等系列活动,面向在校学生和社区居民讲授通讯(网络)诈骗防范知识;与媒体合作,先后摄制“拍案说法”系列防骗专辑和防骗手机剧,以案释法,解析案例,曝光各类骗术;策动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从职能管理层面着手,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开展诈骗新手法预警培训;联合市通信管理局,借助短信平台向潜在受害群众点对点发送防骗提示短信120万余条,编撰防骗公益短信24期,累计向全市手机用户免费发送信息6.5亿条。
二、此类犯罪主要特点
(一)信息源涉及面广。党政机关、企事业内部人员均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源头。一些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信息贩卖牟利,甚至将公司内部业务系统终端、工号及密码租给追债公司等信息购买人非法使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黑客技术攻击大型业务网站海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些不法机构、社会闲杂人员利用各种手段通过多种方式非法收集各类公民个人信息。
(二)犯罪形成产业链。此类信息购买人多为二手车商、追债公司、房屋中介等,其为拓展或完成业务向信息中介发起信息查询,信息源头以截图、照片等方式将查询结果逐级反馈至信息购买人,形成产业链,涉案人员遍布全国各地。
(三)互联网途径传输。信息源头和信息中介利用QQ、微信等互联网通讯工具发布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广告;信息购买人利用互联网搜索网站寻找到信息中介或信息源头,双方通过在线联系、在线交易、网络转账等方式完成交易。过程中,信息买卖双方供求关系不断转换,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和隐蔽性。
三、建议落实情况及下步工作
关于您所提出的“对企业和群众举报同个号码打来五次以上的骚扰电话进行立案调查”事宜,我局将加强梳理研判,依法严厉打击。目前,国家层面制定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公开征求意见,正履行审批程序,即将颁布实施。我局将以此为据,积极协调检法机关做好立案、侦查、打击工作。
下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按照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加强线索搜集和研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针对性更 强的措施,适时组织开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二是完善信息保护制度。积极协调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通信管理局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公安、电信、互联网、金融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完善定期检查机制,对发现泄露、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主管部门主体责任。
三是不断深化宣传工作。利用传统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发动社会各界力量,“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落、进学校、进家庭”面对面开展宣传活动,借助网络微博、微信平台打造反骗防骗新媒体方阵,有针对地宣传诈骗犯罪新特点、新手段,形成全覆盖、全民化的反诈宣传格局,努力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四是做好反诈中心提档升级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入驻银行范围和数量,增加部分警力和文员,确保市反诈骗中心实体化运作更加高效;继续深化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协调指挥,不断提升打击效能。
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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