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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7-008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07-04
[ 发布日期 ]
2017-07-04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2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07-04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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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设置交通信号灯和提高车辆通行能力的建议》(第0225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配时
        交通信号灯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和安装规范》(GB14886)规定的路口类型、人车流量等指标进行建设。由于主城区信号灯大部分为单点定周期信号机,智能化程度较低;同时,因部分路口信号灯配时不合理、路段相邻信号灯放行时间未能有效协调,导致部分路段停车次数增加、通行效率降低。
         针对上述问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推进信号灯智能化改造,对重要节点路口信号灯进行联网控制,通过实时分析交通流量自动调控放行时间、多时段调配信号灯运行、多路口信号灯协调配合控制等方式,切实提升信号灯路口放行效率和通行效率。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专业技术力量推进主城区交通信号灯的配时优化。目前,主城区城市主次干道已建成信号灯绿波带33条(其中双向绿波13条),对152处信号灯进行了线协调控制,有效提高了干道通行能力、减少了车辆停车率和交通延误率。
        针对江北区建新东路沿线信号灯配时问题,已组织配时优化调查,正开展干线绿波协调控制配时优化。对两江新区泰山立交(云杉南路路口)信号灯设置情况实地踏勘,该立交下穿主线和右侧匝道分别为两车道设计并中央物理隔离,根据路网结构和路口交通流量将立交下穿主线渠化分配为左转和直行车道、右侧匝道渠化分配为直行和右转车道,并设置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对红锦大道进入云杉南路(新南路方向)的车辆可直行经加新路到达,或在该右侧匝道路口直行经洪湖东路财富中心辅道路口掉头后进行云杉南路。为满足不熟悉该片区路网结构情况的驾驶员行车指引需求,在右转匝道增设左转车辆直行100掉头指引标志、在洪湖东路财富中心辅道路口完善掉头标志。
        二、规范道路限速管理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在保障行车安全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城市道路限速值设定调整工作。一是全面清理、合理调整道路限速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分车道行驶(划分小客车、大中型客车及货车车道)、分车型限速的方式(小客车适度提高,大型客车、货车等重点车型不变),将符合条件的道路限速值调整至道路技术等级及法律规范允许的最高限速值。现已完成机场路、南滨路、长滨路、嘉滨路、沙滨路等62条道路限速值调整和分车型限速标志设置。二是规范道路限速标志。根据城市道路限速调整,同步更新完善限速、测速标志,提前告知测速点位和限速变化。目前,已完成398处交通标志更新完善。三是规范道路限速执法。通过严格规范道路测速执法设备设置,严格禁止擅自开展测速执法、使用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验测速设备、隐蔽测速执法等行为,切实提高测速执法效果,有效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针对经纬大道道路限速值进行研究,将根据道路条件对部分路段道路限速值由原限速60公里/小时调整为小客车限速7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50公里/小时;同时,针对李子坝正街、瑞天路、下土湾路、上土弯路进行限速研究、完善设施方案,拟对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由原限速40公里/小时调整为小客车限速6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总队长信箱(cqjgzdzxx@126.com)和公开电话(63753343)反映。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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