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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7-008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10-17
[ 发布日期 ]
2017-10-17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8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10-17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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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黑电台”、净化无线电环境、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第0781号建议)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广播电台(俗称“黑广播”、“黑电台”)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不法分子任意私设无线电广播电台,占用频率资源,大肆实施非法广告推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干扰民航无线电导航频段,严重扰乱国家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由刑侦总队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严厉打击整治。
    一、目前工作情况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局会同市文化委、市经济信息委无线电办公室,持续对“黑广播”开展打击整治。去年,全市查获“黑广播”设备200余套,捣毁“黑广播”窝点190余处。
    一是畅通线索流转渠道,着力提升发现能力。2013年以来,我局先后与市文化委、市经济信息委无线电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等单位,建立了打击“黑广播”联络员制度,市文化委、市无线电办公室强化日常监测,结合群众举报,发现黑广播线索,及时推送公安机关。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提升查处能力。全市公安机关在合成作战工作框架下,各单位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具体责任,确保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快速开展现场处置。
    三是协调破解执法难题,着力提升取证能力。《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前,私设“黑广播”入刑须以行政处罚为前置条件,够罪条件高,《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虽有“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但无具体解释,适用难度大,打击不彻底。为确保打击成效,去年10月,我局对全国各地打击治理情况进行了收集研究,整理了相关案例和取证要点,与检察院、法院及时沟通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打掉犯罪团伙5 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名,9名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四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打击整治常态化。近期,我局起草了《重庆市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征求了市委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国安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化执法总队、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民航重庆监管局等11家成员单位意见,目前正在进行印发。《工作机制》明确了全市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组织领导架构,对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划分,并对案件办理流程,法律适用和宣传工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促进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化协作配合。坚决贯彻落实《重庆市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机制》,由我局刑侦总队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警种共同参与,严打犯罪,坚决遏制“黑广播”蔓延势头。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消除犯罪土壤。进一步总结“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特点及打击治理成果,搜集宣传素材,组织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提高人民群众对“黑广播”的辨识能力,消除“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
    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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