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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17-008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17-11-28
[ 发布日期 ]
2017-11-28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2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17-11-28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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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崇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的建议》(第0826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为有序推进主城区公交优先道建设,我局会同重庆城市交通研究院,在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天津、成都等地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特点,研究编制了《主城区公交优先道试验线交通管理设施规划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市主城区公交优先道设置标准和公交优先道试验线建设方案。2017年1月,主城区“袁家岗—大坪—马家堡—两路口”路段公交优先道投入早高峰时段试运行,通行秩序总体良好。
    近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重庆市主城区“内畅外联”三年行动方案》,将“保障公交路权优先”作为“内畅外联”三年行动的10项重大举措之一,明确要求“逐步推进公交优先车道建设,保障公交车辆优先通行”。下步,我局将积极会同市交委、市城乡建委,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在今年1月试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主城区公交优先道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实施,力争到2017年底前建成4条公交优先道。
    一是保障公交路权优先。针对规划的公交线路,施划公交优先道标线,从路权上明确公交车辆通行优先权,并按照建设时序,逐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市政基础设施。
    二是根据主城区公交优先道的规划研究和推进建设,结合主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逐步对公交优先道沿线交通信号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支持公交优先控制功能,增加公交车辆专用信号灯组,实现公交车辆优先通行。同时,针对主城区新增设的信号灯,选用有公交优先功能的信号控制系统,通过在公交优先道入口增设检测设备,实现对公交车辆优先放行。
    三是加大“公交优先”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渠道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宣传媒介,加大“公交优先”宣传力度,让群众掌握我市公交专用车道建设和投用的最新动态信息,积极引导和鼓励市民采用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使“公交优先”理念更加深入民心,切实营造浓厚的交通管理宣传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总队长信箱(cqjgzdzxx@126.com)和公开电话(63753343)反映。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廷彦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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