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内环高速道路上部分摄像头安装位置的建议》(第0547号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内环监控设施建设概况
(一)录像类。主要功能是管理后台通过其视频监管镜头的视频录像,实时观察掌握路面交通运行状况。目前,在内环城市快速路上的视频监控镜头共计249个,主要安装于电子卡口杆架、路侧或者中央绿化带杆架上。
(二)执法类。一是卡口抓拍枪机。主要功能是对所有过车逐台拍照记录,并抓拍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禁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缉查布控重点车辆。目前,在内环城市快速路上共安装129套。二是单体抓拍枪机。主要功能是抓拍骑、压实线、导流线违规变道、加塞等违法行为。目前,在内环城市快速路上共安装27套。
二、建议办理情况
您指出部分监控产生眩光影响驾驶人安全行车,主要原因是执法类设备需要清晰记录车辆号牌,在日照光线特别是夜间光线强度不够的情况下抓拍时需进行补光,在建设时已将补光灯的强度调至最低。经调查,您提出调整高滩岩立交下道处的监控摄像头安装位置,暂无移位的条件。主要原因:一是此位置旁边为立交高架桥,无安装设备支撑杆架的基础;二是该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经过卡口前有200米左右的直道,只要驾驶人提前减速控制,不会受到补光灯的眩光影响。据统计,2015年以来,该路段未发生因卡口补光灯眩光造成的交通事故。
同时,我局交巡警总队正对内环快速路上其它类似卡口进行全面排查,将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消除安全行车隐患。并在选择相关产品及安装时,加强与生产厂家的联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2013)、《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机动车测速仪》(GB/T21255-2007)等国家标准执行,最大限度地解决补光灯产生眩光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总队长信箱(cqjgzdzxx@126.com)和公开电话(63753343)反映。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