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安机关对“射钉器”改装枪支行为严厉打击的建议》(第0352号建议)收悉。经与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射钉器市场分析
射钉器是一种利用火药燃气压力为动力,进行材料固定的一种生产作业工具,因其外形和击发装置与枪械构造原理相似,俗称射钉枪。射钉器广泛应用于机械维修、设备安装、房屋装饰等行业领域,已有数十年之久。为了规范生产工艺,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出台了GB/T18763-2002射钉器国家标准;2019年,为了最大限度防止射钉器违法改装,公安部又出台了GA1524-2018行业标准,该行业标准从技术层面明确要求射钉器不能存在锁止保险接口或机构装置,弹膛轴线与活塞轴线强制偏移,强制活塞固定不被取出。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射钉器非法改制违法犯罪活动,强化互联网销售平台的管理,射钉器生产企业面向国内逐步调整生产制造工艺,取消了枪式击发装置,弹、钉合为一体,实现了改装条件的先天灭失,“吊顶神器”作为主流产品,基本实现线上、线下产品换代,传统射钉器、射钉弹销量呈整体下降趋势。
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情况
2019年,市公安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发起打击射钉器非法改制专项行动,获得公安部高度肯定。2020年,公安部涉枪涉爆情报信息研判(重庆)中心在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成立,并同时启动全国非法改制贩卖射钉枪犯罪专案打击工作。在公安部的统筹指挥下,重庆研判中心立足本地,与全国公安机关高效联动,有力推动专案打击工作。2021年,公安部紧紧依托重庆研判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再次发起专案行动,强化打击和枪弹收缴工作,最大限度消除了射钉器非法改制带来的社会安全隐患。同时,市公安局针对山区、林区较多,涉枪案件多发的区县,重点开展打击非法改制射钉枪犯罪活动,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三、代表建议答复
(一)关于加大宣传和收缴
我国全面禁枪多年,枪支危害深入人心,在近几年组织开展的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对打击整治工作成效进行了宣传,并通过案例宣传、以案释法等形式,引导全社会认清枪支危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教育群众自觉不买枪、不制枪,在全社会形成严管枪支的广泛共识。公安机关实行有奖举报已形成长效机制,鼓励主动上缴枪支并从轻处罚,是公、检、法部门达成的共识,近年来,市公安局多次会同市检察院、市高法院联合下发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的通告,告知非法涉枪行为的违法后果和严重危害,告知主动上缴的从宽处理政策,广泛教育发动群众主动上缴、积极举报。
(二)加强非法销售和教授制枪行为的打击
近年来,市公安局牵头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涉枪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邮寄、运输、储存、走私等涉枪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协作配合,用足用好刑事司法政策。对于网络发布的枪支、爆炸物教程,强化日常巡查,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依法处理,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市场源头管控
当前,政府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快递暂行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强化对物流寄递领域的监管,要求物流寄递企业把握各个工作环节,坚决落实“实名登记、开箱检验、过机安检”三个百分百工作制度,坚决防止枪支弹药等违禁品通过快递渠道邮寄。为最大限度加强对射钉器的管理,公安部出台的GA1524-2018行业标准,从安全管理层面要求射钉器制造企业、经销商、使用单位和个人建立使用台账,记录购买单位、具体使用人、射钉弹消耗情况等信息,并不得对射钉器结构、功能等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制。
(四)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林业部门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每年四月的第一周为重庆爱鸟周,每年十一月为重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并以此为抓手,联合多部门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系列活动,针对性、常态化、多渠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使用枪支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守法意识,营造野生动物保护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公安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会同相关部门保持对涉枪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公安局
2022年4月8日
联 系 人:黄传海
联系电话:023—63964164
邮政编码:4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