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酒精自测等智能化设备赋能机动车安全驾驶的建议》(第1237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自测设备问题
目前,市场上已有大量酒精自测设备,技术完备且价格低廉,完全可以满足驾驶人自测需要。我市已建成国内领先的“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品工程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国内首个“i-VISTA智能网联汽车评价体系框架”。据了解,国内智能网联汽车已实现L2级产品量产,但未配置酒精检测相关智能设备。市经济信息委将鼓励整车企业开发相关酒精检测设备评估软件系统应用到相关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中。
二、关于设立统一标准问题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修订并实施了《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GB/T 21254-2017)。该国标参考了OIML R126-2012国际标准,规定了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同时适用于取证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的生产、检验。国内厂家均按照该国标生产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设备,多个厂家已推出具备酒精检测结果回传功能的设备,通过无线传输网络,将检测结果实时回传后台系统,实现数据分析、预警等功能。
三、关于开展技术合作问题
近年来,市科技局大力支持智能驾驶安全与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发展,切实加强顶层规划设计、技术攻关应用和创新平台培育。“十四五”期间,市科技局将继续大力培养、建设智能安全驾驶领域的研发平台,集聚创新资源,打造良好创新生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中,继续支持安全驾驶领域相关技术的研发。同时,我市已有科技发展专项、工业信息化专项等重点专项资金,可覆盖对产品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和智能化改造的支持政策。若相关项目符合要求,可向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申请,市财政局将在符合现行市级专项资金政策条件基础上予以大力支持。
四、关于加强宣传引导问题
我局始终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教育“两手抓、两手硬”,以零容忍的强硬态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建立了立体化宣传教育机制,会同市文明办,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运输企业、乡镇街道等为重点,通过设立宣传警示栏、播放公益宣传片、路面LED、车载电子屏、“两微一端”等多种载体,持续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不断深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警示提示、禁驾人员“四个宣传曝光”。目前,全市已创建了77个“零酒驾”示范点,“抵制酒驾、安全出行”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关于确立法律法规问题
驾驶人驾驶前进行酒精自测,既需要公众意识的增强,又需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撑。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无相关强制性规定,需全国人大立法。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3日
联 系 人:宋继鸿
联系电话:63753470
邮政编码:40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