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准许摩托车在重庆内环快速路行驶的建议》(第0367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通行现状
重庆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地形复杂,山区特点明显,海拔落差大、高海拔地区冬季路面易结冰;我市高速路路网密布,目前已有3800多公里,高速路承载的交通流量大,运输车辆、大型货车通行较多,弯道、上坡、桥隧占比大;以靠近主城区的绕城高速公路为例,全程188公里中桥梁就有96座,隧道11座。
内环快速路作为连接主城区各大商圈、对外辐射以及货物运转的主通道,具有车流量大、车速快的特点(小客车限速100Km/h,其他车辆限速80 Km/h)。据城投金卡公司RFID数据分析,主城区运行的车辆50%以上要经内环快速路转换。目前,内环快速路日均过车总量超过100万辆,单向断面流量最高达9.4万辆/日,高峰断面流量高达6541辆/小时。同时,随着内环快速路拓宽改造建设的推进及交通流量不断增长,内环快速路茶园立交—东环立交—西环立交段已取消了应急车道,下一步将逐步取消茶园立交—南环环立交—西环立交段应急车道。
二、限行现状
我市是全国少数大城市中心城区未全面对摩托车实施限行管理的城市之一,虽然高速公路全面对摩托车限行,但其他城市道路对摩托车实行较为宽松的通行管理政策。目前,中心城区除机场路、渝航大道、内环城市快速路等设置禁令标志禁止摩托车通行的路段外,未全面对摩托车实施限行管理措施。
目前,全国法律法规未对摩托车限行作出规定。我市《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摩托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摩托车禁止进入内环快速路、机场快速路等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城市快速路。
三、答复意见
因您所提建议与《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冲突,故暂无法采纳。同时,《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由市交通局牵头起草制定,《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起草制定。目前已有市人大代表对《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提出修改建议,市人大城环委正在办理,我局将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上述规定按法定程序修订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7日
联 系 人:董连春
联系电话:023—63753231
邮政编码:40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