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要闻 警务公开 政务服务 警民互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23-005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3-08-22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分享:

张盛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早晚高峰时期公交专用车道允许出租车借道通行的建议》(第0057号)收悉。经与市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的发展方向,是国际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共同选择,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绿色发展。自2018年起,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将我市中心城区公交优先道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重点工作推进,并由市公安局牵头推进中心城区公交优先道建设管理工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推进建设工作,2018年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建成投用公交优先道达44条、217.4公里,公交优先道线路覆盖了中心城区跨组团通道和主要客流走廊通道,搭建了中心城区公交优先道骨干网络。根据高德等第三方数据监测,公交优先道启用以来,地面公交呈现出运行明显改善、客流小幅增长的发展态势,高峰时段优先道公交平均运行速度达到17.7公里/小时,较开通前运行效率提高40%以上,极大提高运行效率。

出租车交通与公共交通最根本区别,前者是1~2人乘行的个体机动出行,后者是数人乃至近百人合乘的集约化机动出行。建设公交专用道是一种公共利益、公共文化和公共意识,是注重车辆位移到注重人位移的转变,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环保等优势,方便市民乘坐公共交通便捷出行。目前,我市建设的公交优先道仅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公交车辆专用,其余时段社会车辆共用。在法律法规规定方面,《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规定在规定时段内,除公共汽车、校车和二十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占用高峰时段公共汽车限时专用车道,出租车在地方法规层面禁止在公交专用时段内通行公交专用道;在通行秩序规范方面,公交优先道设置的目的就是要公交车辆运行速度适中、依序通行时间可控、到站时间准确,减少乘客乘坐花费时间的不确定性,若允许出租车等其他车型进入公交优先道,出租车与公交车的速度差、出租车频繁进出公交优先道将严重干扰公交优先道的通行秩序和其他车道社会车辆通行,降低公交通行运行效率,与建设公交优先道的初衷不相符。

为切实提升公交优先道运行效率,在公交优先道建设管理中,市公安局运用了公交车道+定向车道”“公交车道+可变车道”“公交车道+多车道汇入控制等全国首创的交通组织技术,破解了桥隧通道公交通行效率不高、立交匝道汇入点秩序混乱等交通关键节点难题,并形成了重庆市公交优先道建设的地方标准规范,为公交优先道的全面推广建设奠定了基础。目前,市公安局正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并会同公交集团等单位论证研究,拟将9座及以上用于企业通勤的中型客车通过预约报备通行的方式,允许其载客在高峰时段依序通行公交优先道,进一步提高公交优先道运行效率。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公安局

 2023410

人:甘永银

联系电话:023—63753397

邮政编码:4000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