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市先行先试对新能源摩托车上“绿牌”的建议》(第022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暂无新能源摩托车号牌种类。为助推新能源摩托车产业发展,积极响应国家倡导的“绿色环保”出行理念,回应广大摩托车驾驶人呼声,填补新能源摩托车号牌标准化空白,2023年2月,我局已向公安部交管局专题报告,建议适时修订机动车号牌标准,增加新能源摩托车号牌种类,同时充分考虑到重庆作为全国著名摩托车生产基地,先期将重庆纳入新能源摩托车号牌试点城市范围,积极推动新能源摩托车产业发展。
待确定新增新能源摩托车号牌种类后,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会同交通、住建、商务、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及银行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新能源摩托车的税费征收、保险购置、停车收费等配套管理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
联 系 人:冉一阳
联系电话:023—63753538
邮政编码:4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