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渝公函〔2024〕104号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0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秀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保障基层民主破解业主举报破坏业主大会选举秩序行为治安立案难处罚难的建议》(第1010号)收悉。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当前,一些物业小区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或投票时,时有针对性地阻扰、谩骂或相互诋毁,甚至互殴等情况,导致出现业委会选举不能正常进行或产生物业矛盾纠纷,给小区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对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治安、法制等部门专题组织研究,梳理各地相关案例,分析破坏选举秩序的表现形式及相应法律法规,研究业委会选举性质的法律定性、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的界定等法律适用问题。经梳理,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及“选举”相关行政案件63起,其中涉及物业小区“选举”相关案件13起,办结9起,治安处罚5人,为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化解物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一是制定办理破坏业委会选举秩序行为的办案指引,规范自由裁量权,并将如何办理破坏业主大会选举秩序行为的治安案件纳入派出所执法办案培训内容之一,组织派出所学习落实,精准掌握运用法律法规。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指导,督促物业企业、业委会加强与属地街道社区之间的紧密联系,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对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劝阻、制止、报告。三是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普法进小区,督促物业企业、小区业委会等加强对《民法典》《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依法规范开展业委会选举工作。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谭愤豪
联系电话:023—63961783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