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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开
渝公函〔2025〕29号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7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建议》(第005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事项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建议事项
(一)在“健全防网络沉迷机制”方面。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766号)的相关规定,经与市委网信办、市教委沟通,“健全防网络沉迷机制”的相关工作情况由市委网信办向您答复;“强化网络安全教育”的相关情况由市教委向您答复;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本地网络平台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相关法定职责,公安机关一是坚持依法纳管。工作中,将本地网络社交、网络文学等网站平台纳入网络安全监管范畴,督促落实联网备案、安全评估、实名注册、日志留存等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查处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略)二是强化针对性监管。按照《互联网交互式服务安全管理要求》(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277),围绕云服务、论坛、电商、网约车等不同网络应用场景,除一般性、普遍性要求以外,分别侧重于防范网络攻击、落实屏蔽过滤措施、违禁物品交易、日志全要素留存等方面。(略)
(二)在“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方面。一是协同开展舆情处置。(略)二是协同开展线索核查。市公安局将不属于管辖范围的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线索及时移交网信、通管、教委、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并跟踪配合处置;同时,对相关部门移交的线索依法开展查处。三是协同开展打击处理。(略)
二、下步工作打算
(略)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夏宇
联系电话:023—63757230
邮政编码:400010
抄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