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渝公函〔2025〕60号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601号提案答复的函
蒋佩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长江流域环境犯罪治理三方面问题需引起重视的建议》(第0601号)收悉。经与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两个最严”制度,联合环保执法司法力量,深化“以打促防促治”,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一是强化犯罪震慑。2020年至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利剑”“昆仑”“清风”“两打”“平安长江”等专项行动,以及长江流域污染环境犯罪区域会战、“护渔”会战等专项整治行动,共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4156起、破案3780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3619起,有效遏制了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二是提升执法质效。定期不定期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规划资源、水利等部门,开展污染环境、渔业、矿(砂)、农用地等领域联合执法,期间共发起3个全国集群战役,14次获公安部贺电表彰,10余起典型案例受到公安部在全国推广,CCTV等央级媒体报道工作成效1200多次。会同检法机关推进“潜水电鱼”“环评造假”“在线监测造假”等类案法律适用问题,形成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三是助推源头治理。开设有奖举报,落实“民呼我为”,围绕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污染环境、河道采砂、破坏水生野生动物、破坏耕地等重点领域调研,形成的报告建议受到市领导关注批示和转办。坚持“以打促防促治”,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以党建统领“885”机制为牵引,通过犯罪打击和预警预防,助推环评、在线监测等行业规范运行,被市政府评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二、整体形势分析
通过深化犯罪打击惩治,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2024年我市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立案数较2020年下降58%。其中,污染环境立案数下降43%,非法采矿(砂)立案数下降50%,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数下降82%,环境保护法“钢牙铁齿”的惩治作用发挥突出、效果明显;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受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禁用渔具目录变更等因素影响,立案数下降59%,但传统“电毒炸”非捕方式依然占比较重,新型渔具非捕方式不断呈现,反弹风险较大。
三、下步工作措施
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高质量发展。环境资源犯罪隐蔽性、专业性强且影响深远、后果严重,公安机关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力构建生态警务机制,纵深推进专项打击整治,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一是抓牢常态常效和攻坚集约打击。聚集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长江禁渔”等重大战略,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生态保护攻坚战“九治”行动等,持续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二是抓紧公安环保专业能力建设。落实公安部深化“两做”“四个进一步”工程,强化深层次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强化大数据建设运用和情报感知能力,强化专业实验室和装备配备保障,不断提高线索发现、侦查办案、技术勘验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水平。三是抓好生态警务机制先创新落地。落实市政府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更好支撑高水平平安重庆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建立公安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联合行政部门、检法机关搭建行刑衔接协作平台,强化宣传发动引导,探索打造河库警长、山林警长等具有重庆辨识度的生态警务体系,巩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大格局。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重庆公安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7日
联 系 人:罗雪
联系电话:023—63963696
邮政编码:40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