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渝公函〔2025〕64号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604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在重庆企业中宣传防范外地“远洋捕捞”式执法的建议》(第0604号)收悉。经与市工商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反映了民营企业对部分外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跨区域趋利性执法行为的关注、对依法平等保护合法权益的强烈期望,针对性强、切实可行。为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部署安排,市公安局自3月27日起至今年10月底,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将深入查纠整治不严格履行协作手续私自异地办案、违规异地办案等问题纳入整治重点。
市公安局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执行异地办案协作相关规定,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沟通协调和宣传讲解,着力提升企业防范能力。一是统一归口管理,严格规范协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关于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的通报机制(试行)》等规定,对公安机关办案协作归口统一管理、提供的法律文书或者凭证进行必要审核。对无法提供文书、凭证,或者提供的文书、凭证存在重大瑕疵且经要求补正后未能及时补正的,不予开展协作工作。二是密切协作配合,提升防范能力。强化与各级工商联的联系机制,充分利用在商会、协会及工业园区等建立的“警企服务站”和《重庆经侦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矩阵,宣传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相关规定,畅通联系渠道。3月14日,会同市工商联等单位,与年轻一代“十百千万”培育工程青年企业家代表和直属商协会企业家代表60余人召开专题座谈会,宣讲相关规定,有效提升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畅通举报渠道,保护合法权益。通过“12389”举报投诉、来信来访、舆情监测等途径,拓展线索发现、受理渠道,加强对反映涉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执法重点线索的直接核查、提级核查,畅通企业投诉、申诉的权利救济渠道。坚决杜绝违规跨省执法、趋利性执法,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质效和执法公信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周东
联系电话:023—65932326
邮政编码: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