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渝公函〔2025〕137号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01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旅游民宿领域“偷拍”监管的建议》(第B016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市商务委共同研究办理,您的建议事项已采纳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宿行业管理工作,市公安局积极会同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相继制定了《关于印发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发展旅游民宿试点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通知》《民宿分类与评定》《重庆市渝中区网约房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引导民宿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对偷拍等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违法犯罪零容忍态度,通过加大检查力度、完善检测方法、落实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等管理措施,坚决防止出现偷拍事件,让游客住得放心,住得安心。
下一步,我们将在您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充分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不断提升我市民宿行业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会同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民宿行业协同管理机制,进一步明晰职责任务,推动出台民宿行业管理的政策性、规范性指导文件,切实提高行业治理水平。二是加强治安监管。完善工作指引、组织专题培训、增配专业设备、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提升公安机关监管能力;指导渝中区开展城市民宿行业创新管理,开发“网约房服务与管理一件事”应用,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搭建民宿治安管控数字预警模型,提升管理效能。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进一步延伸公安机关警种协作机制,强化联合检查,拓展信息搜集渠道,及时研判分析在民宿行业内发生的安装偷拍设施设备、传播他人隐私的案事件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传播他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行业自律。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托民宿行业协会,定期组织座谈会、专题培训、法治宣传,提升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经营者使用VOID防伪标签、检测设备,增强主动防范能力;按照民宿分类评定标准,开展行业自查、民宿等级评定,提升民宿品牌形象。
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11日
联 系 人:何文波
联系电话:023—63961696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巫山县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