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渝公函〔2026〕41号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8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金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高速公路交通检查方式提升通行效率与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34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推动检查方式差异化、弹性引导车辆进站、加强交通宣传提示、建立反馈评估机制事项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检查方式差异化事项
深化“专业+机制+大数据” 警务运行模式,分析研判交通流量、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规律特点,建立健全风险联动监测调度机制和梯级拦截体系,实现精准预警、靶向查控。与属地公安机关、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常态沟通协作机制,遇重大交通安保任务、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重大群众活动等,合理安排勤务检查,优化检查时段和站点设置,不搞一刀切式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对正常通行车辆的影响。今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通过“两高”专题模型精准拦截高风险车辆2万余辆次,查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0.3万余起。
二、关于弹性引导车辆进站事项
严格执行公安部有关规定,除紧急公务外,不采取封闭高速公路主线,引导所有车辆进入服务区的方式,开展日常执法检查。针对高风险车辆,协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利用科技赋能实施车辆查控分级分类布控联网联控,精准引导车辆安全有序地进入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广场或者驶出高速公路接受执法检查。其中,涪陵东服务区未出现长期且大量引导车辆进入检查的情况。
三、关于加强交通宣传提示事项
因恶劣天气、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或节假日超大车流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等需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时,充分利用收费站、服务区,依托沿线LED显示屏、导航软件、交通广播等媒介平台,及时发布交通诱导信息,引导群众合理规划出行线路、安全出行。今年以来,累计推送安全提示短信1.2万余条,覆盖220万余人,民众因临时交通管制引发的信访投诉同比下降15%。
四、关于建立反馈评估机制事项
依托“民呼我为”、交管“12123”语音服务等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充分发挥高速公路“一路三方”管理协作机制作用,定期深入辖区危化品生产企业、物流运输企业、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评估交通管理工作成效,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改进公安交管服务,增强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今年以来,累计走访企事业单位105家次,收集意见建议36条;受理群众咨询投诉400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6%。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公安局
2026年4月10日
联 系 人:张曦
联系电话:023—70621110
邮政编码:408200
抄送:丰都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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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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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事 项 |
1 |
推动检查方式差异化事项 |
常态推进 |
市公安局 |
交管总队张曦 023—7062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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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弹性引导车辆进站事项 |
常态推进 |
市公安局 |
交管总队张曦 023—70621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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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交通宣传提示事项 |
常态推进 |
市公安局 |
交管总队张曦 023—70621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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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反馈评估机制事项 |
常态推进 |
市公安局 |
交管总队张曦 023—70621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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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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