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渝公函〔2026〕44号
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周宗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打击涉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机制的建议》(第112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畅通立案渠道,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力度”的事项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畅通立案渠道,规范执法行为事项
一是全域畅通报案路径。在全市高标准建立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统一规范接报案流程,同步发布全市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地图与便民点位清单,编制《常见经济犯罪案件报案指引》,进一步明确受理流程、权利义务等内容,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群众报案成本,让报案更便捷、更省心。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规范涉企案件受理、立案、侦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异地办案协作等全流程执法环节,坚持依法立案、依法侦查、依法处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三是精准提升办案效能。聚焦民营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高频犯罪,制定《重庆市公安机关规范办理涉企案件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全市经侦部门依法快速履职质效。
二、关于加大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力度事项
一是强化以案释法。充分依托公安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及时转发推送公安部发布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典型案例,深度拆解犯罪手法、揭露风险隐患,以真实案例敲响行业警钟;创新打造涉企法治宣传精品,推出普法微电影《抉择边缘》,用贴近企业及员工“身边人、身边事”的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二是深化警会联动。持续深化与市工商联“警会联动”法治大讲堂品牌建设,构建法治宣传、智能预警、协同联动三位一体护企体系,以《重庆市公安经侦部门构建新型警企关系“三不扰四必应”23条措施》为指引,推动预警前置、防范前移、服务下沉,打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最后一公里”,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三是拓宽宣传覆盖。依托“110宣传日”“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服务企业法治大讲堂等多元载体,以案件通报、专题解读、现场答疑、政策宣讲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打击整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工作成效,持续壮大公安护企宣传阵地,切实提升企业合规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1日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23—68722292
邮政编码:401147
抄送:两江新区人大常委会。
附件
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
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办 理 事 项 |
1 |
关于畅通立案渠道,规范执法行为事项。 |
常态推进 |
市公安局 |
经侦总队王艳023—68722292 |
|
2 |
关于加大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力度事项。 |
常态推进 |
市公安局 |
经侦总队王艳023—68722292 | |
|
…… |
|||||
|
承 诺 事 项 |
1 |
||||
|
2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