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同意公开
渝公函〔2026〕50号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孟小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规范管理,推进立法的建议》(第1140号)收悉。经与重庆邮政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办理,“明确登记准入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严管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规范停放和充电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健全执法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等事项均已得到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登记准入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事项
市公安局于2019年制定并向社会发布电动自行车登记规范性文件,一是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依据、条件、流程以及对车辆的查验要求。二是明确了登记范围。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超标车”)发放临时信息牌,允许其在过渡期内临时上路通行。截至目前,全市登记电动自行车190余万辆(合规105万余辆、超标89万余辆)。三是为积极应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新标准新要求,2025年市公安局修订电动自行车登记规范性文件,发布新版《重庆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渝公交管规〔2025〕1号),在登记管理系统中新增了车辆用途模块等功能,对商用车辆登记其“快递”“外卖”等使用性质,从制度上为差异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关于严管交通违法规范通行秩序事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一是出台《重庆市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公规〔2023〕3号),对“不在规定地点停放”“不按规定载物”“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包括闯红灯、违反禁止标线等)”等116类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分别细化确定了给予处罚的种类、幅度,规范了骑行安全。二是针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未悬挂号牌”“打伞”等28类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专门出台执法指引,明确违法行为的认定及处罚标准,指导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严管严查、多纠多教、少罚慎扣”执法原则依法合理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三是严查违法,2025年全年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未登记”“未悬挂号牌”“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25.6万余起,共查处“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三轮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万余起,有力保障了交通安全、维护了通行秩序。
三、关于规范停放和消除充电安全隐患事项
2024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4〕51号)明确要求,一是强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规划管控,要求各区县落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等有关非机动车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因地制宜、分区分片按需细化明确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标准。二是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设施建设。三是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求消防、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和乡镇(街道)依法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四是市城市管理局于2021年出台《重庆市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试行)》(CG 060-2021),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及设施标识设置等作出了规范。
四、关于健全执法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事项
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精神,2024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渝府办发〔2024〕51号),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明确“违规充放电”“严打非法改装”“严格登记管理”“强化路面执法”“加强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28项重点整治任务及其具体负责部门,由应急、消防救援、公安等十余个市级部门组建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各区县建立相应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形成执法合力。整治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经营主体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违反3C强制认证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2025年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12件,罚没金额177.1万余元。全市公安机关协同消防救援等部门,参与夜查行动3317次、出动警力11297人次,教育、劝导、纠正违规停放充电行为5082起。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督促22个电商平台落实自动检索技术和屏蔽过滤措施,对940余家备案网站开展拉网式排查,对194家电子商务、社区论坛、信息发布平台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02个,针对性下发公安提示函73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9份,从网络源头入手,严禁销售未依法强制性认证的相关产品。
下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在即,《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也将随之修订,目前我们正在开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立法调研工作,新条例中将结合本地实际对包括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的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7日
联 系 人:崔博
联系电话:023—62568905
邮政编码:400054
抄送: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
附件
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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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完成 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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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事项 |
1 |
关于明确登记准入制度强化源头管理事项 |
已完成 |
市公安局 |
交管总队崔博 023—62568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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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严管交通违法规范通行秩序事项 |
已完成 |
市公安局 |
交管总队崔博 023—62568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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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于规范停放和充电消除安全隐患事项 |
已完成 |
市公安局 |
交管总队崔博 023—62568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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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关于健全执法协同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事项 |
已完成 |
市公安局 |
交管总队崔博 023—62568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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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事项 |
1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