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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继续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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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车通行管理的背景和目的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自2014年起对中心城区载货汽车通行实行了通行管理措施,通过大力引导城市货运车辆错峰出行、夜间运输,大幅提高了道路使用效率,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当前,随着我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形势日趋严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城市交通缓堵、大气污染防治、物流保通保畅等管理需要,需进一步优化完善货车限行管理措施,继续实施分车型、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的精细化货车通行管控,切实缓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减少机动车排气

二、货车通行管理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当前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运行实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定了《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继续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对中心城区部分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进行深入优化,以满足广大市民群众安全、畅通出行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

三、货车通行管理范围

此次发布的货车通行管理通告,未扩大货车限行区域、路段范围,未增加货车限行强度,重新将限行区域、限行时间等事项进行了一个全面的归类梳理。货车通行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内环及其以内城市道路,内环以外北碚城区、两江新区、渝北区两路、南岸区茶园、高新区大学城、巴南区鱼洞等片区城市道路。

四、不限行车辆范围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型货车、中型厢式货车、中型封闭式货车不受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五、优化货车限行路段

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道路交通运行实际,将渝北区双湖路,两江新区金渝大道(加工区路口至岚峰立交)、金开大道(翠云立交至天山大道路口)、湖云街(陡溪立交至金童路路口)、金童路(金福路路口至湖云街路口)、龙健路、龙宁路、棕榈泉支路等路段,由全天禁止所有货车通行,放宽调整为全天限制中、重型货车通行,切实便利城市配送货车通行。

六、货车通行证办理

中心城区将继续实行货车通行证管理,通过办理货车通行证引导货运车辆错峰通行,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分为黄色、红色、绿色、临时(白色、橙色)通行证等几种类型,并根据车辆类型、运输物品种类发放相应通行证,持证车辆须按照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通行。中心城区货车通行证可以通过窗口端和互联网端两种方式申领,网上申领主要通过重庆公安“警快办”平台办理。同时,对需临时进出中心城区的城市配送货车,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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