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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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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告的实施日期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时间和范围

从2025年1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G5001及其以外相连的高速)。

三、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的限行时间和范围

从2026年7月1日起,每天7:00—22:00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G5001及其以外相连的高速),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中心城区内环快速路及以内区域。

四、依法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的车辆

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五、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网站https://info.vecc.org.cn/ve/index)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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