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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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关于

2025年1月16日至22日

对我市部分区域实施安全检查的通告

渝公规〔2025〕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规定,依法于2025年1月16日至22日对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两江新区的部分公共场所实施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区域

渝中区渝州宾馆、雾都宾馆,江北区两江假日酒店、世纪金源大饭店,南岸区丽笙世嘉酒店,渝北区悦来温德姆酒店、银鑫世纪酒店,两江新区维景国际酒店、华宇温德姆酒店、滨乐·宝轩酒店。

二、安检措施

(一)2025年1月16日16:00至1月22日18:00,相关区域将对人员车辆实施人身、物品和车辆安全检查;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批准在相关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

(二)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带入安检区。

(三)公安机关将视情对安检区域内人、车流量实施分流管控。

请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根据通告的相关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以免影响您的出行,并按照现场民警指挥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