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谢兰富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经我局研究审批,批准罪犯谢兰富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谢兰富,男,49岁,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15日,刑期自2019年10月28日起至2019年12月21日止。现因该犯患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重庆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