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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21-006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重庆市公安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日期:2021-03-29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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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公安局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公安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下发《重庆市公安局落实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就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工作细化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截至2020年底,市公安局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7大项25小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统筹推进评估总结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目标要求,结合每年市公安局落实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加强统筹推进,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落实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全面准备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迎检资料。2020116日,重庆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法规支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在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中,系全国150个获评单位中7个公安系统单位之一、全市获评4个先进单位中唯一的公安系统单位,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等调整要求,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行政权力事项799项、公共服务事项27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下放1项;截至2020年底,累计开通10大类164项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利用“渝快办”、“交管12123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实现超过95%的车驾管业务网上办理,将购车上户时间缩短至30分钟内。特别是在年初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项网上便利措施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网上交管业务办理数占比从不足15%提升到60%以上,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同时,有效提升了执法管理效能。2020年起,公安派出所窗口综合服务可直接为企业群众就近就地办理户政、车驾管、出入境和治安管理等28134项业务。积极配合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加《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实现市公安局正版软件全覆盖。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及时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库、抽查对象名录库,更新相关数据27条,更新形成最新版本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在检查后通过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在履行公安疫情防控职责的同时,对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的立法项目集中攻关,参与《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立法的意见征求、立法论证工作。严格把控立法申报源头管理,充分研判立法风险、立法时机,及时跟进国家层面对《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进程,申报《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修订)》《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修订)》《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重庆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制定)》列为市政府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制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申报《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制定)》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申报《重庆市水域治安管理条例(修订)》《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制定)》列入预备项目。此外,申报《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列入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预备项目。此外,除开展年度定期评估清理外,还结合《民法典》贯彻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12项清理重点,从公安机关层面对全市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并逐一进行合法性审核,上报保留、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建议,同步做好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汇编工作。

四、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配合市级牵头部门修订出台《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完善市公安局决策议事规程。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公开征求意见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重庆市公安局关于重庆市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工作措施》等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建议。为了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从法学院校、律师事务所和立法评审专家中选聘法律专家作为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团队,协助开展地方公安立法调研、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审查、重大疑难案事件办理、民警执法维权等工作。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的具体措施》,设置5大板块22项具体措施任务,并逐项细化分解为57项具体任务,对标对表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一)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维护食药品安全方面,全市立破一批涉假刑事案件;侦办公安部督办案件。开展“战疫情、保民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犯罪,确保全市防疫大局稳定。净化网络空间方面,破案2.4万余件、打掉各类涉网犯罪团伙328个。保护生态环境方面,2020全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案立案、破案,同比分别上升91%、82%。侦破一批公安部督办案件,其中1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被公安部评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二)探索执法服务改革新模式。为避免基层民警在疫情防控中简单执法、粗暴执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制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等制度规范,明确提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依法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进一步突出执法重点,做到疫情防控和服务发展并重,进一步严密防范措施,全力保障执法安全,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涉疫执法处置能力。

(三)推动和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一起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涉及67种制毒物品和4种制毒设备企业的检查工作;与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有效确保了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与各级河长办、农业农村、海事部门、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单位开展水域治安联合抽查21次,有力确保了主城水域平安可控。申报《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列入市级联合抽查清单,为后续开展市级部门联合检查奠定基础;与检法会签出台《关于办理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案件会议综述》,并多次下发通知对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行为提出要求,对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打击态势,2020年共处理案件456件。

(四)全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公安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各项措施,全面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在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页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5条,在法制管理等专栏进行市公安局行政法律文书公开。修订完善《重庆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

(五)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不定期与相关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密切部门间联系与沟通,及时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协调推动我市相关执法流程规范、高效运行。

(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持法治思维,在市级政法机关率先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关于维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疫情防控现场处置工作规范》和《依法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制售防护物资案件办案指引》,与市级各职能机关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的通告》等文件,为疫情期间企业稳步复工复产,实现六稳”“六保工作目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收集整理涉疫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为案件办理提供法制保障。切实履行职责,全市公安机关在除夕当天停止休假,全员上岗,严格实行一级防控勤务;市公安局每天召开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收集汇总社会面防控信息;针对社会面管控难点、执法实践盲点等问题,及时研判解决。在年初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市依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共设立1774个巡防网格、7240个必巡点、3003条必巡线,重点部位日均投入巡逻力量1.7万余人,累计排查车辆406万辆次、人员989万人次。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创新社会治理。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人民调解员进驻公安派出所调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有161个派出所实行民调入所338个派出所实行律师进所,另有56个派出所创新网上调解,搭建了网络调解平台。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市公安局认真履行复议职责,积极畅通复议受理渠道,2020年,市公安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6件,同比下降18.12%牢固树立“复议为民”宗旨意识,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进一步加大和解、调解力度,获得申请人对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的理解和认同,从而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以和解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7件。2020年,市公安局行政应诉一审案件59件,同比下降4.8%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三)加强普法宣传。积极策划110”宣传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网络安全宣传周法治主题”,“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宣传方式和现代媒体技术,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防骗、防扒、防盗、防事故、禁毒等安全知识。通过召开案件新闻发布会、选送新闻至中央电视台报道、发挥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优势,通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盗抢骗、食药环、危险驾驶等常见高发性案件,加强法律解读引导,强化警示教育。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

(一)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建立以案件质量为重点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通过日常巡考、抽考、交叉互考、年终实地督考四种考评形式,2020年共计考评案件3145件。依托12389专用举报电话、督察投诉电话等平台,完善举报投诉日常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常态化网上督察。广泛开展警务满意度调查,开展警务工作回访1.6万人次、警务民意调查9.4万人次,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等培训工作。一是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基层所队,《民法典》宣讲团专家教授分别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及《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七个分编进行详细解读,自2020618日起至202086日止,每周一讲、一共八讲,持续近两个月,培训民警达4万余人次,做到全警覆盖、不漏一人,提升全市公安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二是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法制业务技能竞赛,通过对各区县公安机关及市公安局相关警种部门的433名青年民警进行选拔,遴选出6名优秀法制业务能手参加公安部组织的全国公安机关法律知识竞赛,成绩优良。三是全面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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