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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23-002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2023年度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 残疾人驾驶车辆备案规定

日期:2023-03-03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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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残疾人驾驶车辆备案规定继续沿用2022年度备案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特对以下符合要求的汽车统一实施备案通行。

一、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C2或C5驾驶证的下肢残疾人本人名下的汽车,错峰时段通行错峰区域时须为本人驾驶。

二、每名残疾人仅限于备案本人名下的1辆汽车,并将会以短信告知备案成功信息。

三、对违反上述备案规定的,将取消备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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