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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10XB/2023-004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7-07
[ 发布日期 ]
2023-07-07

公开征求《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

日期:2023-07-07 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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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惠民有感”工作导向,解决群众所盼、企业所望的问题,我局代市公安局制定了《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征求意见稿)》。

现将《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在2023年7月14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7号,邮编400054)信封上请注明:“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告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公安交管“惠民有感”10项便利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一、试行摩托车注册登记“川渝一证通办”。先行先试摩托车(两轮)注册登记业务“川渝一证通办”,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办理摩托车(两轮)注册登记业务,无需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政策发布之日起,先行在重庆市和四川省成都、泸州、遂宁、资阳、内江、达州、广安7个地级市试点,年底川渝两省市全域推广,进一步深化两地同城服务。

政策解读:政策发布之日起在重庆市和四川成都、泸州、遂宁、资阳、内江、达州、广安市7个地级市试点摩托车(两轮)注册登记“一证通办”,重庆籍申请人在四川上述辖区以及四川籍申请人在重庆市辖区内办理摩托车(两轮)注册登记业务的,可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无需再提交暂住、居住证明。年底,在川渝两省市辖区全部实行“一证通办”,既简化办事时间环节,又助力摩托车产业发展。

二、实施金融贷款和抵押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群众在已设立车驾管社会服务站窗口的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办理车辆金融贷款业务后,由该服务站直接办理该车的后续抵押登记业务,无须机动车所有人再到场办理抵押登记,实现车辆金融贷款和抵押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政策解读:政策发布之日起,鉴于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汽车金融贷款时本人已到场,且已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故在我市金融机构设立的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办理汽车金融贷款业务时,可一次性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在后续办理抵押登记(不含解除抵押登记)时无需机动车所有人再次到场提交身份证明原件,实现车辆金融贷款和抵押登记无缝衔接,只跑一次办理两项业务,既助力汽车金融发展,又方便群众。

三、便利驾驶人考试领证“即考即办即走”。在中心城区科目一考场投放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计划,增设学习教育室、宣誓室和制证室,方便群众就近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并推行考试、学习教育、宣誓、领取驾驶证一次办结。

政策解读:原来中心城区群众在参加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当日未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或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不合格,需要再次到较远的科目三考场(江北复盛、南岸迎龙、九龙坡西彭)参加考试、学习教育、宣誓和领证。现为方便这部分群众,从7月31日起,在我市科目一考场(大渡口双山、巴南李家沱和渝北汽博)投放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计划,增设学习教育室、宣誓室和制证室,群众可就近参考,并一次性完成考试、学习教育、宣誓和领证,减少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备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四、推动试验车临牌办理“减证降负”。我市机动车生产企业申请核发试验车临牌,可提交本企业自行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无需再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同时,减免部分试验车临时号牌申请材料,降低汽车生产企业运营成本。

政策解读:从政策实施之日起,我市机动车生产企业申请核发试验车临牌,可以提交汽车生产企业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报告,无需再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切实为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同时,在批量申请试验车临时号牌时,可以统一提交汽车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申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无需申办一张临牌、提交一次资料。

五、推行机动车年审“先办后补”。对存在号牌轻微污损、小部分缺损,但不影响正常识别的,或在补换号牌期间使用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可先上线检车,先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再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政策解读:政策发布之日起,对在我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上线检测,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存在号牌轻微污损、小部分缺损,但不影响正常识别的,或是在补换号牌期间使用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可先上线检车,先行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再补换或领取机动车号牌。

六、持续推动公安交管服务“就近可办”。在公安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34项交管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机动车驾驶人变更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2项业务,便捷企业群众“就近办”。

政策解读:7月31日起,向全市设置了综合服务窗口的派出所下放机动车驾驶人变更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2项业务,企业群众可按需就近选择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七、全面实施货车“一码通行”。对已实施城区货车限行的区县,推动全部实现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办理货车通行码服务,方便货车驾驶人“一码通行。

政策解读:在我市中心城区及部分区县已推行通过“交管12123”APP网上申请办理货车通行码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我市各区县推广货车通行证网上办理。2023年年底前,在已实施城区货车限行且通行证管理的区县,全面推行通过“交管12123”APP平台网上申请货车通行码,并实行电子通行证管理,实现通行证办理“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进一步便捷城区货车通行。

八、推进”“交通管理挖潜增效加强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在“行”的方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一点一方案、一点一治理”要求,持续开展中心城区75处交通堵乱点综合治理,打通城市拥堵瓶颈,进一步缓解“出行难”问题。在“停”的方面,加强与城市管理等部门协作,通过采取“禁停、临停、规范停”分类治理,在老旧小区、学校、公共厕所、市场、商超、快递配送点等设置规范停车区和临时停车区,规范停车秩序,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政策解读:在保障群众交通出行方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综合交通大数据分析,梳理排查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堵乱点”75处,按照“一点一方案、一点一治理”要求,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完善交通设施、严格违法整治、智能科技应用、打通断头路、拓宽道路、增设人行过街设施等管理挖潜+工程改造等综合治理方式,切实打通城市道路拥堵瓶颈,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在保障群众停车需求方面,在停车资源紧张的老旧小区、学校、公共厕所、市场管理部门、商超企业、快递公司的“停车难”区域周边有条件的路段,按照“禁停、临停、规范停”设置要求,联合城市管理等部门科学划定临时停车区和规范停车区,为市民提供停车便利,缓解停车难和交通拥堵。

九、畅通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开通高速公路应急救援服务专线023-63753000,对运送危重病人、抢险救灾等车辆,实行警车带道、接力护送、伴随护航等全程服务保障,引导求助企业群众快速通行高速公路。

政策解读:政策发布之日起,企业群众在遇到危重病人转运、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需要应急救援的,可以拨打专线电话023-63753000,由公安交管部门指令就近高速公路交巡警启动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实行警车带道、接力护送、伴随护航等全程服务保障,引导求助企业群众快速通行高速公路。

十、推广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在我市两江新区、万州区全国率先试点“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中心城区推广开展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进一步提升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水平,减少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拥堵。

政策解读:政策发布之日起,逐步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设立“远程视频快处”中心,推广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可以直接通过“交管12123”App中“事故视频快处”模块进行报警,民警通过系统后台直接用视频与当事人进行线上操作,引导当事人完成事故信息的采集、固证等工作,具有简单快捷、处置快速、群众放心三大优点,有利于事故当事人打消顾虑,快速撤除事故现场,有效缓解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

备注:以上行政辖区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和内环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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