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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重庆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重庆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一是加强重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预决算信息14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复函29条。二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有关户籍管理领域政策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重庆市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订稿五)》,形成公开内容涵盖12个一级事项、128个办理事项的框架体系。指导督促各区县公安局更新发布基层政务公开相关信息,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强化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解读,2023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0篇,其中运用图表图解方式解读4篇,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100%解读;丰富拓展“政策咨询问答库”,为群众提供政策和政务服务咨询8万余次。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更新发布《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为社会公众向市公安局获取政府信息提供精准指引。进一步优化接收、登记、转办、答复、存档等内部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0件,办结10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0件;办理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三)不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策性文件调研起草、属性认定、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公开发布、回应关切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对重要政策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截至目前,共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

(四)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运维管理,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设3个一级栏目、1个二级栏目、1个三级栏目,更好发挥政府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适应融媒体发展新趋势新要求,用好用活政务新媒体平台,着力打造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平安重庆”微信公众号粉丝总量突破530万,全市公安新媒体累计策划制作并发布图文稿件18万余条,阅读量超13亿次。

(五)全力强化监督保障作用。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运维等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组织全市公安政务公开网上培训1次。建立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机制,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及时推送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促进相互学习借鉴。修改完善政府网站运行管理规范,实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7×24”监测扫描,确保门户网站健康稳定运行。制定完善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及配套措施,加大日常调度、指导力度,促进全市公安新媒体账号规范化运维。修改完善政策解读工作规范,切实增进企业群众对公安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7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91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6540

行政强制

272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953.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11

0

0

0

0

1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0

11

0

0

0

0

7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4

0

0

0

0

0

1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9

11

0

0

0

0

1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虽然2023年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对区县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办理的业务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形式还需拓展丰富等短板不足。具体从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实施,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要点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区县公安局的日常指导;二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从企业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重点内容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机关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已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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